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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我和贺卫方先生(随笔)

“一面”:我和贺卫方先生(随笔)


--关于“贺卫方现象”的一点思考


陈晓军


【关键词】无
【全文】
  在写下这个题目后,心中颇感惶恐。因为从题目看容易让人误以为自己似乎与贺先生关系非同一般或者至少比较熟悉,而事实并非如此,虽曾见过一面,但我和贺先生仅仅只是“单向识”,亦即我认识贺先生而贺先生并不认识我。所以用此题目,就如同一个普通的、与胡主席仅有一面之缘的北京市民煞有介事地给人讲述他与胡主席的故事,难免被人疑有拉虎皮做大旗、哗众取宠之嫌!
  贺先生是才高超过八斗、学富不止五车、智识超群、享誉法律界的大家,而自己一介无名鼠辈尔,与先生之名并列尚已属不自量力,竟敢得寸进尺列己于前,实乃失之恭敬、轻狂乏教!请诸君息怒,容我解释。首先,我以自己的人格向我家后院那棵已届花甲之年的老槐树发誓,以“我与贺卫方先生”为题,决无哗众取宠之心,更无不恭之意,仅仅为表达自己对贺先生诚挚的敬意。普通如我的文学青年阿累与鲁迅先生本来也只是一面之缘,却让人从他的《一面》中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真诚和谦逊!虽然自己的作文水平与阿累不可同日而语,虽然也许自己根本不能用笔将贺先生的魅力和才华传递给读者,但这只是水平问题,我对贺先生表达敬意的用心总还是值得肯定吧。第二,就题目中列己于前的事实而言,吾亦觉不大妥当,本来应作“贺卫方先生和我”,但读起来总觉别扭,头重脚轻且不合语言习惯,故才作此技术处理,还望同我一样敬仰贺先生的朋友们海涵,也望贺先生见谅。但反过来说,按照国际惯例,除了视察、剪彩、接受采访、开会座主席台等一些正式场合外,重要人物(anybody)通常都是较晚露面,俗称压轴或压阵,所以将贺先生置于我之后,更能凸显贺先生的重要。退一步讲,将我列于前,如果前面有什么危险,我还可以呈盾牌之用以保护贺先生的安全。想到这些,我对置己于前倒觉应是义无返顾了。
  在开始正题之前,有必要稍稍将自己曝曝光,顺便介绍一下我认识贺先生的经过。鄙人大学是在重庆度过的,重庆的炎热并没有使我对自己不感兴趣的理工科专业产生更多的热情,也就是在大三后半学期我莫名其妙地喜欢上法律,大四毕业那年还准备冲击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第二学士学位,但因种种原因未能遂愿。在工作了三四年后,国有企业遭遇的困境和本来对专业兴趣的缺失使我不得不给自己重新定位,蓦然回首,法律却仍在灯火阑珊处!经过几番拼搏,2000年我拿到了西北政法学院统招法律硕士的录取通知书,人生之快意莫过于此。正是在备战考研的过程中,“贺卫方”这个名字开始频频进入我的视线。由于本人本科的专业是自然科学,而重新要面对的法律是一门内容繁多、博大精深的社会科学,我意识到要学好以后很可能就是自己要选择从事的职业的法律,仅仅学习纯粹属应试之作的教材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我开始疯狂的阅读法律书籍,虽曰疯狂,但从备考到取得法律殿堂的入场券也就两年的时间,这中间还要对付搁置已久人称考研杀手的English,所以法律书籍实际上也并未读多少。本人兴趣广泛,当属知识面较广的那种人,仅仅是“较”广,可能表述为“浮而不入”更为恰切,自觉对信息的灵敏度还算较高,也较看重,我也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本来就贫瘠异常的知识土壤还要承载法律这一壮汉的对营养的需求,是何等困难的事!于是一有可能,历史、哲学、法律史、中国古代思想史,只要与法律有关统统来者不拒,连西方美术史话也未放过,由于时间所限,当然也只能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那时真得希望自己能有五六个脑袋。经过这么一段“大补”,虽然不可能毕其功与一役,但总还是有点作用。也就是在这期间(98年、99年),不时看到贺先生的墨宝及一些有关对贺先生的赞誉性评介(现已记不大清楚出处),虽然对贺先生的文章甚是喜欢,但对其本人还没有更多的了解,所以对这些关于贺先生赞誉性评介还有些颇不以为然,总觉似乎言过其实,贺卫方真得有那么厉害?坦率地讲,我对“贺卫方”这个名字的“第一印象”(仅仅是一种毫无根据的感觉)并不太好,总觉能享有如此盛誉的应该是一个在我看来至少是富有创意或者颇有气势的名字,什么卫方、卫平、卫东、卫华、卫国啦,听起来太过俗气。但当真正迈进了法律之门后,从思想上更深地了解了这些法律界的方家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那可笑的幼稚和浅薄。为了补救曾经对方家的“不恭”,也为了表示对这些大家的崇敬,甚至一度也曾有过将自己的名字“晓军”改成“卫军”的念头,想着借“卫”字之光兴许还能时来运转呢!但终因“卫军”和“伪军”谐音而作罢。为此遗憾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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