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得不指出,有一些方面被作者不恰当地忽略了。例如,在关于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讨论中,作者花费大量笔墨介绍DSU的组织体系与程序,但对于争端解决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却一笔带过,仅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角度讨论了条约的解释问题。(页136-140)但实际上,DSU的程序是清晰而固定的,但适用的法律却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其他研究人员在这方面也已经有许多研究成果发表。
作者穿行于政治、经济与法律中,对表面上是技术性的GATT规则作了多学科意义上的分析,对于想要了解GATT的全面的背景资料的读者来说,本书能最好地满足这种需求。
三、贯穿全书的两条主线
本书有两条主线,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第一是“两难困境”。全书的讨论都是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下进行的,即“旨在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法律规则与人们需要解决眼前的和暂时的问题这两方面的矛盾与冲突。某种意义上,该两难困境多半可视为公认的政治—哲学问题,即规则与官方自由裁量之间的拉锯战。”(页11)从这种意义上讲,作者对多学科意义的分析其实就是在解读这种两难的困境,即政策选择对GATT具体规则的影响与限制。
第二就是“国际与国内体制的相互关系”。
对国际与国内体制,作者认为两者各自都有很强的影响力。国际贸易法从来就不是也不可能仅仅是国际条约意义上的。国际贸易法有几个基本层面,其中不可忽视的是国际贸易的国内法调整。 因为GATT贸易体制本身反映了国内与国际规范、体制何政策的交互作用。“各国政府的法律与制度也是该体制的重要渊源,尤其是那些与不公平贸易行为有关的法律制度。”(页373)如果仅仅研究国际部分,或仅仅研究主权国家,就不能理解它。(页373)“比如,勿庸置疑,美国三权分离原则对决策者来说,麻烦不小。这些决策者必须应付行政当局与国会之间的权力之争。美国宪法起草者的极大天才在于理解分权之必要,以免滥用权力。因此,在较宽广的框架内看待这一问题,可以认为,分权原则的重要性甚于短期解决有关国际经济于贸易问题的不同意见的必要性。”(页371) 从中表现了作者对政治原则的极强的理解力。作者对美国法特别熟悉,但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始终保持一个学者的中立立场,对美国参与及对GATT的执行方面,不“为亲者讳”,表明了一个学者的超然立场。
作者的这种分析对我国具有实践意义。本书对欧盟和美国在GATT的40年历史中的立法与政策选择的过程做了比较详细和中肯的介绍。对于中国而言,加入WTO后,我们最大的贸易伙伴就是美国和欧盟,也可以说,最可能产生贸易摩擦的也是与欧盟和美国。该书对美国、欧盟的介绍恰好可以为我国了解欧盟、美国的政策决策与相关法律提供最大的便利。这也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吧。例如,在该书的“国内体制”、“规则实施与争端解决”、“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最惠国政策”、“不公平贸易与倾销规则”等章节中,都详细介绍了美国或欧共体国家与GATT/WTO相关的政策演变史及国内立法,这无疑是对我国了解对手、提高胜诉率提供了极好的背景材料。尤其是,作者“在与某欧洲国家的高级贸易官员深入讨论贸易政策时,该官员坦率地说:噢,只要我们为了政治需要,总是可以发现‘损害’的。”(页10) 这真可谓是画龙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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