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专利战略之所以提上议事日程而日益为人们所重视的原因了。特别是对于电子信息产业这样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来说,阻断技术来源就等于卡断了生路。因此,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也就顺理成章。不过,且慢,我们也要注意另外一种声音,那就是所谓“国家利益”,或者说打着“国家利益”旗号的知识产权观。这是一种什么观点呢?概而言之,那就是:既然我们多数人没有技术,不是权利人,那我们最好就别保护权利人了,或者说不要那么严格保护权利人。当然,盗版光盘便宜,假如你买一盘,就能省下十多块,表面上看,自然是所谓“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得了利。你拿来主义,直接用别人的技术和产品组织生产,自然也能省下一笔可观的技术转让费。自然于“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更有好处。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如果那么简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为什么还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呢?那岂不是很傻?或曰,那是被逼无奈。诚然,国际规则中确有不平等的一面,我国历史上诸多“不平等条约”即是鲜活的例证。但是,问题似乎并不那么简单。姑且不论“二战”之后民族国家的主权为当代国际社会的基础这一事实,即便是从发达国家本身远在几个世纪之前并不发达的时候也纷纷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这一点,我们就应该充分理解邓小平当年那一句平易而又深刻的话“从长远来看,专利制度还是有用的。”那么,作为发展中国家,引进并不断调整知识产权制度有什么样的目的?有什么用处呢?简而言之,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促进创新,二是引进资本,同时引进技术。这二者既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精髓所在,也是真正理解何谓“国家利益”的基础。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不竭动力。如果每个人在自己的创新成果中得不到任何回报,这不仅不公平,而且显然不会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创新。道理显而易见。那么何谓引进资本?如前所言,一个有效率的生产,必须有四个要素,而根据资本追求利润率的本质特征,市场化生产必须在不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和提高资本周转速度的前提下才能保证竞争优势。如果我们国家的制度不能保证一个有效的生产,不能保证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那么,资本就不可能流入。同样按照四要素的简单理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大家对国情已经有较为统一的认识,那就是除了劳动力充足外,其他要素都十分紧缺。而且我们的劳动力资源从总体上看还是较低素质的劳动力资源。不过,资源在相当大程度上可以靠购买来解决,因为,世界上的大小国家,几乎没有能完全靠自己的资源储备满足自己建设的需要的,无一不要购买资源。我们所最需要的恰恰是资本和技术,只有有了资本和技术,我们大量的劳动力才能发挥生产要素作用,也才能组织起有效的生产,最终实现现代化。这才是我们的国家利益所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这一国家利益的实现。事实表明,在第三世界国家中,近十几年来,我国一直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当然,我国配套成龙的产业链,劳动力成本低等等都为我国吸引外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也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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