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分子死了!难道中国律师也死了吗?难道中国人都死了吗???
据称有"许多网友"投诉反对本贴,因为其中有"专制极权""奴隶"等字眼(后据版主称共有四名“许多网友”!)
强奸人的肉体是重罪!那么强奸人的精神该当何罪?强奸成万上亿人的精神而且长达数十载又该当何罪?也许长期被强奸,因为肉体上可获快憾,故有些受害妇女,竟最后嫁给了强奸她的罪犯!或许长期精神强暴对某些弱智者也能产生精神快憾,故也最终爱上了精神强奸犯??
对暴徒我们当然有权用最恰当的词汇形容之, "许多网友"只要你们敢于真名实姓论战,南郭奉陪你们!
郭先生的贴子我看的不多,不过我认为郭先生是有血有肉的汉子,也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年轻的实习律师.风水流
欢迎归来!也许这个网站不是中国目前最民主的网站,但是这个网站是中国律师共同的家园,我遇到许多好友,我都介绍他们来这里浏览这里的帖子。因为这里的很多帖子可以感化和教育人。 海子律师
只有律师团结一致,中国的律师才有出头的可能! 欢迎回来!周小 清一色
南郭先生,您是中国律师的骄傲,我们相信全体中国律师都会支持您。我表示向您致敬! 古道马
首先,真高兴又能看见郭老师的贴了同时很赞同郑恩宠律师指出:法治的基础在人权,人权的基础在私有财产.没有人权的法治是可怕的法治的这句话其实我也一直很想知道,既然中国要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而作为人权之一的言论自由为什么要受到限制?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迈入法治国家的开始)所必须经历的阶段或者是必须采取的措施吗?还是中国根本就是专制,或者说社会主义就是专制,难道真的象那讨厌的美国佬说的中国没人权?我个人认为(也许是我的无知之说):对于言论的自由的限制要区分,重要的是其动机;动机不良的我们要加以制止;好的言论虽然有过激的言词我们不但不能限制反而要给予支持,忠言逆耳这个词大家都应该知道吧!呵呵,也许我的言论过于苍白。人民的呼声是最真实的呼声!公道自在人心!QUISH
郭律师你好:你要相信支持你的人还是很多的。象你一样的人 在中国也决不在少数。不过他们分别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位置而已。希望你能坚持!量的变化到质变的变化有时就差一点。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的也是最难熬的。我们支持你。向你致敬!hm思想者
对!郭律师要一如既往在中律网,大家还等着《郑恩宠案专家研讨会》的消息呢!你总不能连案子也别了?泣血杜鹃
如果中律网没有郭律师,张思之大律师这样的人,那么我绝不会来。正是郭律师、张大律师,郑律师这样的法律界正义之士,坚定了我对法律的信心,再说很高兴看到你恢复冷静。 抗争需要讲究策略,团结是最有力的手段。 请多与支持你的网友联系,会有好办法的。华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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