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ACE)正式确立了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该法执行守则规定:当警察讯问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juvenile)或者年满17周岁但有精神障碍的成人(mentally vulnerable adults)时,必须有适当成年人到场。
尽管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在法律上已经建立,但是实践中执行得却并不理想。在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youth offending team,简称YOT)建立之前,到警察局提供适当成年人服务的普遍是少年司法工作者(youth justice workers)、照顾未成年人社会服务工作人员(social services child care staff)或者紧急职责社工队(emergency duty social work teams)。而且,提供适当成年人服务的工作经常性的成为一种次要的附带性工作。[6]
在经过深入调查后,英国内政部于1996年签发了确立适当成年人地位和作用的建议性法案。1998年修改的《犯罪和骚乱法》( Crime and Disorder Act 1998)确定适当成年人是一种法定性的要求,明确规定每一个地方当局必须提供适当成年人服务,并且由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YOT)来协调。
(二)适用对象
根据1984年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定,适当成年人介入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年满17岁但有精神障碍的成年人两类,在具体制度上两者也基本相同。但是前者要比后者的要求更为严格,更强调对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障。例如1998年《犯罪和骚乱法》要求地方权力当局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少年司法服务,包括“在警察拘留或者讯问的情况下,提供适当成年人以维护儿童和年轻人的利益”。但对于精神障碍成年人,则没有规定相同的法定责任。
(二)适当成年人的范围与特点
根据英国1984年《警察及刑事证据法》守则C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适当成年人包括三种人:(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处在被照料中,则为负责照料的当局或自愿组织);(2)社会工作者;(3)非上述两种情况时,其他年满或超过18岁的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但不能是警察人员或受雇于警察署的人。就患有精神错乱或精神障碍的人来说,适当成年人包括(1)亲属,监护人或其他负责照料或监护他的人的父母或监护人;(2)具有与精神错乱或精神障碍患者打交道经验的人,但不能是警察人员或受雇于警察署的人;(3)非上述两种情况时,其他年满或超过18岁的有责任能力的成年人,但不是警察人员或受雇于警察署的人。
适当成年人的特征在于其“适当性”,以下几类人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因而不能担任适当成年人:(1)警察人员或者受雇于警察署的人;(2)任何有参与案件的嫌疑的人(含父母或监护人),包括受害人、证人、参与本案件调查的人等;(3)前来担任适当成年人之前,未成年人已向其承认犯罪行为的人。例如未成年人向社会工作者承认或在其面前承认他的犯罪行为,而该社会工作者当时并非此未成年人的适当成年人,为公正起见,应由另一名社会工作者担任适当成年人;(4)律师或者以此身份来警察署的探访者。此外,如果父母与未成年人已疏远,且该未成年人已明确而具体地反对其父母到场,该父母也不应担任适当成年人。
(三)适当成年人的作用
适当成年人充当着积极和重要的角色,而不是仅仅作为旁观者。适当成年人到场是为了让未成年人知道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和为什么会发生。根据《警察及刑事证据法》执行守则规定,适当成年人到场的主要作用有两点:首先是为被讯问的未成年人提供意见并观察面谈是否进行得公平合理;其次是协助该未成年人与警察人员沟通。为被拘留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建议不是适当成年人的职责。具体来说,适当成年人的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1)支持、建议和帮助被拘留的人,特别是在他们被讯问的时候;(2)观察警察的行为是否适当、公正和尊重被拘留人员的权利,如果警察没有做到这一点,则提醒他们;(3)帮助被拘留人与警察交流;(4)使被拘留的人理解自己的权利和适当成年人的职责是保护他们的权利。
(四)适当成年人的法律地位
英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在没有适当成年人支持的情况下,不能对未成年人进行逮捕、讯问、拘留、和控告。警察讯问时,如果没有适当成年人到场,其后果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得被作为定案的根据(《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守则C11.11)。因此,在警察讯问结束后,必须允许适当成年人阅读所有讯问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名。如果没有适当成年人的签名,或者没有适当成年人拒绝签名的证据,讯问笔录则被视为具有程序违法性。该口供将被法院援引《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76条规定,予以排除。
(五)适当成年人介入的程序
适当成年人介入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违法的未成年人带到警察局后,会被领到羁押警官(custody officer)那里。羁押警官将会在未成年人在场的情况下,询问拘捕未成年人的警官该未成年人被拘捕的原因。如果需要讯问,那么警察局就应当通知适当成年人到场。同时,未成年人会被安置在一个小房间里等待适当成年人的到来。适当成年人一般会在两三个小时内到达,如果未成年人是在深夜或清晨被逮捕的,那么等待的时间可能会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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