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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之路


例如,我国新世纪之初进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改革之所以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就在于它是由最高权力机关立法确认并由最高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一项整体性改革。

下文将重点介绍英国刑事司法改革情况,对于民事司法改革情况,请读者参考徐昕著:《英国民事诉讼与民事司法改革》第二部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刘立宪、谢鹏程主编:《海外司法改革的走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68-98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组织编译:《所有人的正义——英国司法改革报告》,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页。

丁相顺译:《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意见书——支撑21世纪日本的司法制度》,载孙谦、郑成良主编:《有关国家司法改革的理念与经验》,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79-210页。

丁相顺译:《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意见书——支撑21世纪日本的司法制度》,载孙谦、郑成良主编:《有关国家司法改革的理念与经验》,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91页。

丁相顺译:《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意见书——支撑21世纪日本的司法制度》,载孙谦、郑成良主编:《有关国家司法改革的理念与经验》,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191页。

刘立宪、谢鹏程主编:《涉外司法改革的走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刘立宪、谢鹏程主编:《涉外司法改革的走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49-67页。

刘立宪、谢鹏程主编:《涉外司法改革的走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155页。

司法机关的依附性是指在现行国家体制下,司法机关赖以运行的全部资源即人、财、物均来源于司法体制以外。

顾培东:《中国司法改革的宏观思考》,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第14页。

据法网天坛法律写作社区一位网友的统计(参见http://ww.lawfan.com ,2003年1月8日),仅2002年,全国基层司法机关出台的所谓改革就达二百余例。如果再加上一些“统计黑数”,恐怕各地司法机关进行的地方性改革远远超过上述数字。这些缺乏整体推进的地方性改革的最大弊端就是导致各个地方司法机关的执法标准不统一,从而严重破坏法制司法的统一性。

谭世贵主编:《中国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58页。其中的第三种方案,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已有部分代表为此提出了议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参见中国新浪网,2002年3月14日。据悉,目前国家正在酝酿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方案。参见《南方周末》,200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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