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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谎言

  争论之一:测谎结果是否可靠
  在美国,测谎仪的支持者认为,测谎的发展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其准确率远远高于法院所承认的其他科学证据。美国测谎仪专家里德和英博认为培训合格的测谎人员可以达到小于1%错误的水平(这不包括由于被测试人生理、心理缺陷造成无法诊断的5%的案件)。的确,测谎仪曾在美国的历史上立过赫赫战功。如20世纪50年代,美国就利用测谎技术破获1000多磅核材料被泄密和盗窃的案件。据报道,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测谎仪已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杀人案、法院审理的走私、贩卖毒品案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测谎仪的失误也使其支持者们颇为难堪。如1979年一起发生在美国俄亥俄州的弗罗德•费谋杀案。当时嫌疑犯弗罗德•费因被测谎仪测出说谎而被以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但是两年之后,真凶被捕归案。无独有偶,最近国内媒体也披露了两起因测谎仪闹出的荒唐案件。据《南方周末》2001年8月23日报道,1998年4月22日云南省戒毒所民警杜培武的妻子和另一个民警同时被害,杜培武成为最大的嫌疑犯,同年6月30日在接受了昆明市中院的测谎仪测试之后,杜培武的供述被认为是谎言。于是杜培武遭到了刑讯逼供,无奈之下,杜培武被迫“认罪”,并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死缓)。两年之后,真凶在另一案件中供述了杀害两个民警的罪行,杜培武的沉冤才得以昭雪。另据《法制日报》2001年7月10日报道,2000年7月20日乔鹏的好友徐明失踪,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同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传唤了乔鹏并对其进行了测谎检测,根据测谎结果,以涉嫌非法拘禁将乔鹏刑事拘留。在对其进行“刑讯”五天四夜之后,由于无法找到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不得不将其“取保”放回。实践中,某些办案人员对测谎仪趋之若鹜可见一斑。其实,测谎仪准确率并非其支持者鼓吹的那样高。目前在美国,即便是测谎仪最强硬的支持者也认为测谎仪是一种结论多变的论断工具。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华尔兹在《刑事证据大全》一书中亦指出:25%的测谎试验可以判断出真话或是假话;65%的测谎结论十分微妙,很难说测谎人员充分地解释测验结论;其余10%的试验,由于被测试人极为特殊的生理或心理状态,或因其它特殊因素不为测验人员控制,完全不能下结论。
  争论之二:测谎结果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对此有三种观点。首先是“肯定说”。该观点认为,测谎仪属于技术侦查手段,测谎结果作为测试人员运用其知识和技能分析通过仪器记录的被测试人的生理反应所做出的判断结论,应认为其具有证据能力,因而可以作为诉讼证据适用。其次是“否定说”。该观点认为测谎结果不是独立的诉讼证据。因为诉讼法规定的几种证据形式都是对案件事实的直接反映,是与案件的事实有客观、直接的联系,而测谎仪是对涉案人身体的各种生理参量的测试,不是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收集和鉴定。最后是“有限肯定说”。该观点虽然反对将测谎结果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但认为只要正确运用测谎结果,就能相对缩小侦查范围,赢得侦查时间,及时获得其它证据,为采取其它侦查措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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