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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 ——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十六)

  改试经义后,此类钻营者仍屡见不鲜,有的乃至辗转于对立的朝廷与农民政权之间。以求一逞,如“张申伯为咸丰时之廪生,文誉颇著。咸、同间,苏常州县相继失陷於粤寇,张避世乡居。时洪秀全开科取士,张为侪辈所推举,改名诸维星,至金陵,入场。题为‘平定江南文’,仿制艺体,张作颇雄壮,拔置解元,……张於粤寇平后,思复应秋试。苏人欲攻之,因作七律二章,以明前者应试之非己志。既而乡试,亦擢高第。”60 而许多品行、文才均不佳者,更是或托关节、或以怀挟,使科场风气趋于卑下,士子尊严遭到屈辱,因为,即便是很少数人的作弊,也将使所有考生都不得不蒙受搜身等严格防范措施的羞辱。
  因此,真正的德行高洁之士不能不为此感到痛心,并严厉批评这种流风颓俗。明末清初,曾受业于刘宗周等大儒,同时也是农学家的张屐祥在为塾师时,敦敦告诫子弟勿陷入流俗,他说∶“大凡为学,先须立志。……立志之道,先须辨别何者上等人所为,何者是下等人所为,我愿学者,是何等样人;我所不屑为者,是何等样人。……若知其上等而不肯学,知其下等而不能去,此为无志,民斯为下而已。”他并引刘宗周言“吾自幼有不甘流俗之志”,说此念最真,可每日反省。“人若甘于流俗,其流而下也,何所不至?若一念不甘,其达而上也,何所不至?”他认为:人各有业,农有畎亩之事,工有器用之事,商贾有市肆车牛之事。而废业游手,必入于不肖。士为四民之首,则有学业。既然整衣冠、挟书册、号为民首之人,就当思言民首之言,行民首之行,处不愧为士君子,出不愧为士大夫,使人敬而爱之。若不自己爱惜,荒废本业,乃至寡廉鲜耻,决裂名教,逐蝇头之利,工市侩之术,反不若胼手胝足,为质朴之农夫,以没其齿矣。今世极多游民,是以风俗日恶,民生是蹙。虽其业在四民者,莫不中几分惰游之习,而士益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已;群居终日,言不及义而已,究其为害,更甚于游民。原其病根,只是不勤于学,无上达之志,而甘下流之趋。而所救还是在学。士须知此身除却学问,更无一事可为。此生自小至老,忧乐穷达,无非学问之日,应委心矢志,以求无负此“读书人”三字。他批评当时“取士者以诗赋,请谒者以文辞,而务本力穑之事荡如矣。相沿至于今日,人人耻不文,不耻不仁;畏不奢,不畏不义;”指出读书人应当“与其文而为不仁,孰若朴而以仁存心;与其奢而为不义,孰若俭而以义律己。”总之,凡人既读书,须实作个读书人,有读书人之容貌,有读书人之言语,有读书人之行事,凡事以心术为本。61 由此可见出明末“人人耻不文,不耻不仁”的世风以及真儒达士的志向。
  传统的批评与改革意见
  历代对选举制度的传统范围内的批评,锋芒主要是针对选举的流弊而非选举本身,因而改革的意见也就主要是改良而并不导向废除。
  东汉左雄于阳嘉元年(132年)进行了察举时代最重要的一次改革,一是规定郡国所举孝廉必须在年龄四十岁以上;一是要求诸生、文吏先得通过分别的考试才能被举。这些措施正是针对少年躁进、庸妄干请、量质皆累的流弊的,此正如马端临所言∶东汉初所举大概皆得其人,“中叶以来,此意不存,往往多庸妄之流,以干请而得之,于是人得假试文之事以为革谬之法矣。”62 所以,左雄任尚书行新制期间,“天下不敢妄选”,牧守“莫敢轻举”,在一段时间里,相当有效地揭制了奔竞之风。
  如前所述,科举至武后时,人多已“委积不可遣,有司患之,谋为黜落之计,以僻书隐学为判目,无复求人之意。”63 至中、晚唐,猥琐士人奔竞觅举之风日烈,庸愚咸集,取士更滥,大中十年(856年),中书门下奏权停三年,上果从之。
  但暂停一类措施只是权宜之计。杜佑曾探讨选举弊病的根本原因说∶“缅徵往昔,论选举者,无代无之,或云‘官繁人困,要省吏员’,或云‘等级太多,患在速进’,或云‘守宰之职,所择殊轻’,或云‘以言取人,不如求行’。是皆能知其失,而莫究所失之由。”那么,究竟什么是选举各种阙失的根源呢?
  杜佑认为主要还是人太多了:“按秦法∶唯农与战始得入官。汉有孝悌、力田、贤良、方正之科,乃时令徵辟;而常岁郡国率二十万口贡止一人,约计当时推荐,天下才过百数,则考精择审,必获器能。自兹厥后,转益烦广。我开元、天宝之中,一岁贡举,凡有数千;而门资、武功、艺术、胥吏,众名杂目,百户千途,入为仕者,又不可胜纪,比於汉代,且增数十百倍。安得不重设吏职,多置等级,递立选限以抑之乎?常情进趋,共慕荣达,升高自下,由迩陟遐,固宜骤历方至,何暇淹留著绩。……苟济其末,不澄其源,则吏部专总,是作程之弊者;文词取士,是审才之末者;书判,又文词之末也。”而改革之要,则在最终使士与民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即士寡民众:“凡为国之本,资乎人氓;人之利害,系乎官政。欲求其理,在久其任;欲久其任,在少等级;欲少等级,在精选择;欲精选择,在减名目。俾士寡而农工商众,始可以省吏员,始可以安黎庶矣。”64
  宋代取士名目虽少,而额数却大增,其最盛一朝大概是北宋仁宗一朝,四十一年里共取进士4570人,平均每次考试取351人,最高一次取538人。南宋每科取人亦不少。至朱熹(1130-1200)时,人累已很明显,朱子有关科举的议论多是针对此,他回顾北宋之初的情况说∶当时张乖崖守蜀,有士人亦不应举。乖崖去寻得李畋等出来举送去,只一二人。商鞅论人不可多学为士人,废了耕战。此无道之言,然以今观之,士人千人万人,不知理会什么,真所谓游手!这样的人一旦得了高官厚禄,只是为害朝廷,何望其济事?又说今日学校科举不成法,上之人分明以贼盗遇士,士亦分明以贼盗自处,动不动便闹事,以相迫胁,非贼盗而何?这个治之无他,只是严格挟书传义之禁,不许继烛,少间自淘汰了一半。不是秀才的人,他亦自不敢来,虽无淘汰之名,而有其实。又说有人至论要恢复乡举里选,并说须是歇二十年才行,说得也是。朱子一方面说科举种子不好,说试官也是这般人;但另一方面又说:科举是法弊,大抵立法,只是立个得人之法。若有奉行非其人,却不干法,若只得人便可。今却是法弊,虽有良有司,亦无如之何。亦即此法弊也是积弊,仅仅靠个人的力量是难于改变的。他提出的改革是:乡举里选之法是第一义,但既然今不能行,只能就科举法做些变通,如为了使天下士子通五经大义,可一举试春秋,一举试三礼,一举试易、诗、书,禁怀挟。出题目,便写出注疏与诸家之说,而断以己意。策论则试以时务,如礼、乐、兵、刑之属。更重要的是要开辟一些其他科目取人。65 另外,欲革奔竞之弊,还须平均诸州解额,减少太学之额。66 总之,朱子主张严加淘汰,适当限额,以保证科举作为一种选拔英才的制度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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