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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 ——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十六)

  而当时京师和地方文武官员职位数据《清会典》可定为近二万七千人,其中二万是文官缺。
  我们要注意,以上学额、举额、进士额及官员额虽主要是以晚清为据,但在整个清代都变化不大,增加不多,而清代的人口已由清初的不足一亿,46 迅速上升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的超出二亿,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的超出三亿,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约四亿三千万。47 所以,即便没有西方的侵入、清帝国也已陷入了某种危机,龚自珍在十九世纪初已经深切地感到了“万马齐喑究可哀”的沉闷。
  人之质累
  如果说人口数量对社会结构与精神文化的影响尚少为人注意,那么人口素质的影响就更不为今人所注意了,这其间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受到了现代平等观念的强烈影响。古代选举本质上是一种选拔少数文化道德精英入仕的活动,所以,它如果要成功地运作,并持久平稳地运行,除了需找到合适并切实可行的录取标准,还有一个基本前提条件就是要保持一个适当数量的报考者(侯选者)队伍,这个数量不宜太少以致于相当多的人才不能包括在其中,这个数量也不宜太多以至泥沙俱下而同样将使人才难于得中。在某种意义上,量累与质累是相互联系的,量累也将引起或加剧质累。人多加大了遴选传统社会所需人才的难度,而才低品卑考生的混入及其再为考官的辗转往复,更趋向于把古代选举拖入困境。
  古代中国人对人的才能素质的差异持有相当坚定的信念。孔子并不轻许人为“上智”,同样,他也不轻贬人为“下愚”,但他还是认为人有“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学之”、“困而不学”等种种差别。48“在他心目中,人的天赋差异可能大致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状况。 而“学而优则仕”就尤其是对中间一部分人的一种吸引了,虽然学成而官,学优而仕者还是只能是很少数。但一个社会文风兴衰的关键则系于这中间的阶层——系于他们追求什么,尤其是他们尊重什么。后来孟子的圣贤史观,董仲舒、王充的性分等级,49 荀悦、韩愈的“性三品”说,50 其说作为一种哲学理论来说或嫌粗糙,却都反映了古人对人之差异的一种持久共识。
  人之才德的差异乃至遗传在科举考试中似也得到某种证实。潘光旦指出∶清代共举行过会殿试112科,共得巍科人物约560人(指一甲三名及二甲第一名以及会元,其中有重复者。),这560人,据他调查所及,已经可以指明至少有42%是彼此有血缘关系的,即属于同一个庞大的血缘网,尽管他们表面上是属于张王李赵等许多不同的家世,而分散在全国的各地,底子里在血缘上却息息相通,只是一个脉络。51 应当说,科举取士还是把质累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虽时有侥幸,但取中的大多数还是人才。但是,由于人潮汹涌及考试过程中难免的种种偶然因素,仍有相当一些迂腐、平庸之人得以羼入。他们在试前囿于见识,主要以坊刻时文为学,所以,坊刻时文在宋代实际上就早已泛滥过一圈。52 这些人侥幸得第,其学即已告终,不再求进学,故除一点时文考试范围内的内容,其它经史子籍几一概不知,且再以此去录取新的同类,就象吴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所写的暮年登第,后做过学道、国子监司业的周进,以及不知苏轼为谁,但也做到学道的范进等,皆此类也。而这些人尚称是平庸的老实人,更有才能平平而品质卑下者亦混迹其间。《儒林外史》对科举及儒林的讽剌,实际上主要是对科举之流弊,儒林之世俗化的讽剌,而一种制度,那怕是一种再具精英性的制度,实行一久,与者一多,也难逃在某种程度上世俗化的命运。
  古代选举所欲选拔者不只是有才者,而且是有一定道德品行的有才者,如此才可加强对缺乏外在权力制衡的官员阶层的一种内在约束。所以,不仅察举时代重品行,科举时代到王安石改革时也是想以考经义扭转以往考诗赋的文人浮薄之习,此正如阮元所言∶“唐以诗赋取士,何尝少正人?明以四书文取士,何尝无邪党?惟是人有三等,上等之人,无论为何艺所取者,皆归于正;下等之人,无论为何艺所取,亦归于邪,中等之人最多,若以四书文囿之,则其聪明不暇劳涉,才力限于功令,平日所习者惟程朱之说,少时所揣摩者皆道理之文,所以笃谨自宁、潜移默化,有补于世道人心者甚多,胜于诗赋远矣。”53
  但是,由于选举本身也是一功名利禄之途,且为客观公平计,又要以文取人(虽是经义文),要想防止品行不端者混入就颇为困难,尤其是那些善于揣摩,具有一定为文才能的追名逐利者,就更不易防范。而社会上确实不乏此类追名逐利者。还在相对封闭的察举时代,此种苟且钻营之风就已大炽,晋刘毅曾上疏批评九品中正制下的钻营之风说∶“公无考校之负,私无攻讦之忌,用心百态,求者万端。廉让之风灭,苟且之俗成。天下汹汹,但争品位,不闻推让,窃为圣朝耻之。”54
  武后载初元年(689),薛谦光亦上疏批评说∶“今之举人,有乖事实,或明诏试令搜扬,则驱驰府寺,请谒权贵,陈诗奏记,希咳唾之泽;摩顶至足,冀提携之恩。故俗号举人为觅举。夫觅者,自求之称,非人知我之谓也。故选曹授职,喧嚣于礼闱,州郡贡士,诤讼于陛闼。谤议纷纭,寝成风俗。”55
  唐代每年科目甚多,但进士科甚狭,岁贡八、九百人仅取二、三十,但考试不糊名誊录,也不专以考场试文定录取,应试举子可编选己作,写成卷轴,考试前送呈当时社会、政治、文坛上有地位者,请他们向主司推荐,此卷即为“行卷”。这本来是一件兼顾考生平时学问水平的好事,由此也确实选中了一批才华横溢者,但是,久而久之,一些品行低下,或品行才华均低下而又热衷名利者不惜滥投行卷,广托公卿,一时“公卿之门,卷轴填委,率为阍媪脂烛之费。”56 江陵项氏描述当时风俗之弊说∶“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骑蹇驴,未到门百步辄下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设其所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问,则再如前所为者,名之曰‘温卷’,如是而又不问,则有贽于马前,自赞曰‘某人上谒者’。”57 乃至有些人窃人旧文以为自己的“行卷”,借此招摇撞骗,甚至当场被人逮住也面不改色。58 如此风气,无怪乎洁身自好与恃才自傲者不愿与之为伍,59 而本来一种可结合士子平时水平与考场成绩的好办法,在此风冲击下遂不能不渐趋废止,而走向完全的以三场试文为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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