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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十二)

  (收结)吾故曰,君子寡过之道,在去其太过者而已。
  此文反复申言勿走极端之理,体裁为三扇题式,本房加批∶“气局堂皇,词意周密。”文义也最合清人精神∶朴实、平凡、中道、平稳。全文反复论述的都是勿过,即破题所说“去其太过即能寡过”之理。
  最后,我们录蔡元培光绪十六年庚寅科(1890年)会试卷首题文以为结:26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
  不可得而闻也。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
  (破题)记二弟子之言行,为诸弟子药也。
  (承题)盖诸弟子,有越所闻而冀于不得闻者,有屯所闻而不行者,子贡之言与子路之行,皆药也。
  (起讲)且吾党有耳学也,耳者,心之译,躬之督也,离语言文字而标其高义而译之,道穷即开宗明义而诵以终身而督之权失,其穷也,其过也,其失也,其不及也。君子之须译道、张督权而已矣。
  (起股)何以顺?质诸子贡,愿有所息,生无所息,夫子语子贡,则张之事也,而子贡则已于诵书学礼之余,得穷理至命之要,而知受以渐也,断之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何以张?绳诸子路,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夫子语子路,则顺之谓也,而子路则且以先甲后庚之相续,日成月要之渐增,而由恶其需也,拟之曰,未之能行,唯恐有闻。
  (中股)从经典散失之余,而楷模古昔大师正读遗工为容守所闻,而粟极和圭增,非不尽各行所知,之责高心者,厌其肤末而有时傅会单文以标为心得,图成太极,义立良知,而性分理质,传作五行,学明五际而道母天人,录语名家,谓起千百年之覆是矣,而一再传后,异端孙之,方士曾之也,迹其横历无前,不敢作能是亦足之想,盖亦仲氏子及辟孟晋之遗规,而进不以渐,遂以市失足旁门之罪也,君子存子贡之语,所以艮其止也;以官师代更之后而申明家法文学之属专而为经生言语之学,散而为文,士积所闻而道海达河,自有与闻大道之义,浅识者甘于小成而不思广,昧前言以论思,本义谓数行墨读诸经大义之论,而以为课无师,放纵衡得因文见道之法,而以为败律杜塞异家,以奉一先生语足矣,而师儒论定,逐末而蠹,失志而妖也,迹其无甚高论,故远于愚不知是之为诚,亦端木氏心苦分明之本意,而葸积成需,遂以画多学一贯之道也,君子论子路之行,所以震其志也。
  (后股)后之学者,于所不可闻,当以子贡之言节之、且莫不有所冀也,于所得闻,则以子路之行皎之,毫发无所遗也。
  (收结)日积月加,岁集也最,而学富,而理足,而心乃开也,天命之谓性,一阴一阳之谓道,庸有不闻者与。
  光绪十六年庚寅(1890年)三月,蔡元培入京参加礼部会试中式,但在应殿试之前就离开了北京,其中原委据说是,蔡元培在会试之后,去拜望詹事府少詹事、他乡试中举时的考官李文田,以会试所作文章呈阅。李文田看了之后叹息说:“你真糊涂!你的文章只有我能够赏识,你怎么现在还作这样的文章!你没有希望了。”蔡元培听他这么一说,便以为本科必不能中,即离京南下。谁知会试榜发,蔡竟中了贡士,但已无从应殿试了。这也大出李文田意料,事后李说:“我知道了,今年有王颂蔚做房官,一定出在他的房,是他赏识鹤青的卷子。”事后证明,果然如此。王颂蔚为当时名儒,好经古,著有《读碑记》、《古书经眼录》、《明史考证摭逸》等。翁同龢对蔡元培的评价是:“年少通经,文极古藻,隽材也。”27 蔡元培此次得中,可说是文章的风格与考官的喜好正好对上了。
【注释】  1 又可参见梁章钜十六岁第二次应县试时的“子适卫”一文,载《制义丛话》卷二十一。

1 摘自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页4-~5。

1 题出自朱熹《大学章句》传之五章,是朱子取程子之意所补:“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1 考官在“明”字旁,批“犯下”二字。参见前注。

1 收在《清代硃卷集成》第二百三十一册。

1 此处字不清,疑为“后”字。

1 收在《清代硃卷集成》第二百四十四册。

1 收在《清代硃卷集成》第一百零七册。

1 收在《清代硃卷集成》第一百零九册。

1 同上。

1 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下,第四篇∶‘清代后期之社会与经济”,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页1418。

1 转引自唐振常:《蔡元培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页10。但查蔡元培全套乡试试卷,并不见有此句,文章也不很怪。

1 高平书编:《蔡元培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页9-10。

1 转引自马叙伦:《石屋续渖》,建文书店1949年版,页49-51。

1 例如《无何集》“衡衡子”于乾隆甲寅年所作“跋”∶“熊汉阳先生制艺,为国朝第一。”中华书局1979年版,页483。

1 收在《钦定四书文》“本朝文”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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