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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十一)

  会试考官每年在会试首场前三天,即三月初六日简放(首场三月初九,但考生是前一日即领卷入场),当天清晨,凡开列有名之内、外帘官,各备朝服行李前往午门听宣,一旦宣布,被简放者不得逗留,不回私宅,即日入闱,入闱后家书亦不得送入。会试主考曰“总裁”,一般是四人,以翰林进士出身之大学士或一、二品官充任。会试各房考官清初间有用举人出身者,迨至乾嘉以后,则专用翰林院编修,检讨及进士出身之实缺京曹官,皆与总裁同时钦简。
  我们可以注意上述考官资格身份的两个特点∶一是位重。会试总裁多由实际上的宰相(大学士)或其他一、二品高官担任;各省乡试主考、学政亦地位不低,且均系由中央简放。考官也被视为荣差,虽清却美,为人艳羡。唐代即有主管考试的礼部侍郎地位重于宰相之语和“宦途最重是文衡”之诗,至明清则此种情况更甚。二是重文。上述主考官及至房考官一般都须进士出身,而又尤重翰林,其他非出身科甲之官员,纵官高位重,亦不得与衡文。今日之考官,殆均为“往日之士子”,都是从这条路走过来的,较能知此途的甘苦和文章的分量。这样,也使考试有了一种相对稳定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另外,还应指出清代选择考官的一个特点,即选择考官的相对集中性,考官之位并不是在进士翰林中轮流派差。清代仅十余省,乡、会试又是三年一试,任各省学政、乡试主考、会试总裁的机会本来就很少,而这些机会往往又反复落到很少的一些人身上。迭掌文衡者往往是那些享有文名,确有文才的高级官员,这也常常有助于保证衡文的质量。据朱彭寿的统计,清朝汉人词臣中为考官(即为学政、乡会试主考官)五次以上的有熊赐履、朱珪、刘墉、彭元瑞、王杰、潘世恩、姚文田、王引之、潘祖萌、翁同龢、陆润庠等,1 其中有的出任十余次。反复出任考官的一个流弊是可能由师生关系形成朋党,培植个人势力,不过清代一向严禁朋党,淡化座主与门生的关系。无论如何,考官求才乃至争才的心还是相对突出的,见识容有高下,说他们中大部分人“求才若渴”是大抵不错的。
  同时,这些很少的考官客观上又要比今人所想像的更须深入下层,尤其学政。负责任的官员常为校士抡才不遗余力。如张之洞1867年任浙江乡试副考官“勤于搜遗,乡试卷全阅,小试卷十阅其七,得人甚多。”这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因其所阅并不止是荐卷。2
  出题
  此处仅涉及四书义的出题∶清顺治三年规定∶乡会试四书第一题用《论语》,第二题用《中庸》,第三题用《孟子》,或者第一题用《大学》,第二题用《论语》,第三题仍用《孟子》,亦即每次题都有《论》、《孟》,而《学》、《庸》则择其一,《论》总居《学》之后,但却在《庸》之前,而《孟子》始终居最后。此一次序符合朱子以《大学》为首的为学宗旨,符合孔、孟的地位次序,也考虑到了各书的分量。出题的过程是先将四书分段书签,一起拈掣,如《论语》分为十段,主考掣至某书某段,即会同各房考官于本段内各拟一题,仍用书签,候掣出者用之。拟题已定,考官要向陈设题纸之香案行三跪九叩之礼,然后进呈。会试及顺天乡试题则由钦定,此一程序盖在保证出题的公正,并表现出一种对试题的敬意。
  出题的一大问题是四书文字有限,合计不过五万字左右。如果再去掉一些忌讳不可出之题,则难免会有重复,3 可能使士子滋生抄袭、预拟的侥幸之风。但科举考试渐集中于经义,经义又首重四书,又几可以说是由这种考试的性质已然决定的一种大势所趋,不如此则考生甚难准备,考官亦不便衡文,如若改变,则更是件伤筋动骨的事情。所以,童生试之出种种割裂、截搭之题也是无奈,其实质已经主要不是考义理,而主要是考智力,考文章技巧,且往往是最形式化的那些技巧,意在把最大量的考生挡在第一道门之外,如此,这一少数精英性质的科举制度才能在人口压力日重的情况下顺利运行,且童生多为童子,阅历浅,于义理也不易自得。而在乡、会试中,所出之题主要还是能使考生阐发义理,或使其文章能尽量与义理完善结合的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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