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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八)

  
【注释】  1 《汉书》卷七十八,“萧望之传注”。

2 《后汉书》卷六十一,“左雄传”。

3 《后汉书》卷四十四,“胡广传”。

4 《文献通考》卷三十四,“选举七”。

5 《封氏闻见记》卷三,“贡举”,中华书局1959年版。

6 徐松《登科记考》卷二,中华书局1984年版。

7 这一演变过程的大略,可参见《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所载宋宝元中李淑所言故事:“唐调露二年(680),刘思立为考功员外郎,以进士试策灭裂,请帖经以观其学,试杂文以观其才。自此沿以为常。至永隆二年(681),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始试策。天室十一年(752),进士试一经,能通者试文赋,又通而后试策,五条皆通,箴、论、表赞各一篇,以代诗、赋。大和三年(829),试帖经,略问大义,取精通者,次试论、议各一篇。八年(834),礼部试以帖经口义,次试策五篇,问经义者三,问时务者二。厥后变易,遂以诗赋为第一场,论第二场,策第三场,帖经第四场。”总之,选举制度中的变化差不多都是一个“渐”字。

8 钱起751年的应试诗“湘灵鼓瑟”中未两句“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是罕见的名句。

9 《文献通考》卷三十一,“选举四”。

10 我们可注意此处复旧的理由∶“诗赋声病易考,而策论汗漫难知”,后来经义演成八股,而八股实际上即“经义之诗赋”,此大概也有其不得不然之理。

11 《续文献通考》卷34,“选举考·举士”。

12 洪武初且曾立科举之后又废科举,然不久亦恢复。

13 如焦循“时文说”所言:“诸子之说根于己,时文之意根于题”,载《雕菰集》卷十。但时文虽须根于经题,要推出新意又须“根于己”,在“我释六经”中,又颇有一点“六经注我”的味道,此有别于汉唐儒括帖墨经之严守“我注六经”及家法。

14 康有为:“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

15 《可仪堂一百二十名家制义》“序”。

16 选自《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卷180,“经义部”。

17 题出自《孟子·离娄下》。题前还有一句是“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此理甚明白,而后两句却“理未易明”。

18 俞长城说:“制义始于荆公,原与论体相似,不过以经言命题,令天下学出于正,且法较严耳,故比仗不必整,证喻不必废,侵下文不必忌,后人踵事增华,文愈工,品愈下矣。夫下文不可侵,是也;工比仗废比喻,非也,读明文而以宋文参之,可以得文质之中矣。”见《可仪堂一百二十名家制义》“序”。

19 同上书。

20 见王充耘∶《书义矜式》“序”。

21 纪昀∶《四库全书总目》“《经义模范》提要”。

22 选自《经义模范》。

23 题出《尚书·微子》∶“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诏王子出迪,我旧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颠隮。自靖,人自献于先王,我不顾行遁。’”“靖”是谋划的意思,“自靖,人自献于先王”意思是说“自己决定吧,各人要以自己的方式贡献于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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