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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八)

  顾思先王创业垂统,以遗其子孙,设为禄位职业,以处天下之贤俊,俾相与左右而扶持之,期不至于危亡而后已。子孙弗率,亡形既见,而忠臣义士之徒,犹不忘先王,所以为天下后世之虑,以为志不上达,道与时废,乱者弗可治也,倾者弗可支也,而臣子所以报先王者,惟各以其能自献可也,虽然臣子之志不同,而欲去就死生,各当其义,不获罪于先王,非人所能为之谋,其在于自靖乎?
  盖自商祀颠隮,则微子以为心忧,而辱于臣仆,不与其君俱亡,箕子比干之所以羞为也。微子抱祭器适周以靖后,则奉先之孝得矣;比干谏不从故继以死,则事君之节尽矣;箕子以父师为囚,犹眷眷不去,则爱君子之仁至矣。其死者若愚,其囚者若污,而其辄去者,若背叛非忠也,然三子安然行之,不以所不能而自愧,亦不以所能而愧人,互相劝勉,以求合于义,而不期于必同。
  夫所谓先王所望于后世臣子者惟忠与孝也,故微子之去,自献以其孝;比干以谏死,箕子以正囚,则自献以其忠,是非三子苟为也。处垂亡之地,犹眷眷乎天下国家,而不在一身,故其志之所谋,各出其所欲为,以期先王之知耳。古所谓较然不欺其志,非斯人之谓乎?虽然,《书》载微子与箕子相告诫之辞,而比干不与焉,何则?人臣之义,莫易明于死节,莫难明于去国,而屈辱用晦者,亦所难辨者也∶比干以死无足疑,故不必以告人,而箕子、微子不免自靖,人自献于先王者,重去就之义,而厚之故也。不然,安得并称三仁哉?
  我们再来看南宋文天祥一篇文如其人、在某种意义上犹如文谶的经义。文天祥(1236-1283)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宝祐丙辰(1256年)举进士第一。俞长城说∶“文文山传文,只有“事君能致其身”、“箕子为之奴”、“愿比死之一洒之”数首,率皆忠义之言,且其体已近明人。”24
  事君能致其身25
  委质而为人臣, 当捐躯以报人主。
  忠臣爱君,甚于爱身;既爱其君,复自爱其身,忠贞者当不如是矣。
  子夏曰,事君能致其身。此言何谓也?尝闻民生于三,事之如一,事父母能竭其力矣,而事君可自有其身哉?
  彼人以一身而踵天地光岳灵淑之气,未生则身为天地之身,既生则为父母之身,及举天地父母之身一旦而事君,则身为君之身矣。横金紆紫,所以荣此身,千驷万钟,所以举此身;安居高堂,所以逸此身;大任重责,所以寄此身;由是君为重而身为轻。居官奉职,勤劳奚恤,胼手胝足,劳苦何辞。
  作君之肢此身,作君之肱此身,故君欲左右有为,宣力四方,不越此身,翼为而代之矣;作君之身此身,作君之目此身,故君欲彰五服,出纳五言,不越此身,明听而代之矣。
  幸而身际升平,而烽燧不烟,刁斗夜停,则启心枫陛,张胆明庭,以身殉之,即鞠躬尽瘁勿顾也;不幸身罹变故,而干戈扰攘,九庙震惊,则解衣就烹,引颈待戮,以身赴之,即马革裹尸亦足也。
  不为不忘沟壑之志士,则为不忘丧元之勇夫;不为杀身成仁之仁人,则为舍身取义之义士。事君能致其身,大略若此。虽然,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如致身之说,毁伤难保矣。吾想君亲一道,忠孝一理,盖能致其身者,正所以不毁其身也;不然,于名损节,躯壳空存,所损多矣,亦焉用此血肉之身为哉?故曰,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又曰,孝者所以事君也,请以是补致身言外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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