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八)

  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诏定考试程式∶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四书内出题,用朱注,经义一道,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第三场经史时务策一道,明确了“试义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的原则。11 明、清三场的考试内容已如上述,其改变主要是去掉了经疑和增加了考试分量和难度,而一种考试的文体格式(八股)也在其间渐渐发展定型。晚清光绪年间,感于世变,有一些考官如潘祖荫、翁同龢等想在考试录取中加重策论的分量,1901年清廷上谕乡会试自第二年起,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并不准用八股文程式,但此何能挽狂澜于既倒。越三年科举旋废,再六年清廷亦亡。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外乎经学(家法、帖经墨义,经疑、经义)与文学(诗赋)。策问及诰、论、表等公牍则可以说是两者的一个结合或更偏重于经学,其意主要在通经致用,而又须略具文采。但经学又可以说也包括了先秦史学(如章学诚所言“六经皆史”)和子学(自然主要还是儒家学说)。按现代眼光,经学则既是哲学、伦理学,又是政治学、社会学、包括了人文与社会学科的一些主要领域。在察举时代,经学、文学稍稍分途,科举时代,两者渐渐合一,唐至宋初一段似以文学为主,表里皆文学;宋元以后渐渐是以经学为主,或者说以经学为里,文学为表,然而录取中式却往往还是不能不以“表”(形式)为定。作为经义应试文的八股在次一级的意义上仍然是经学与文学的一种结合,其内容是经学,形式则为文学。
  在古代中国两千多年的考试史中,古人几乎尝试过各种他们可能想到的考试内容,而皆有利有弊,或者说初利终弊,初可纠前弊而后又生新弊。明末清末皆有许多人痛诋八股,康熙初且曾废过八股,不久又恢复,12 而其所欲革新之对策又皆不出前人之巢臼(如提高策论地位等),这大概不是一个可在传统格局内解决的问题,或者说倘非晚清世变,本来也不构成致命问题的问题。
  经义应试文的产生
  所谓“经义”,就是其阐述的义理必须“根于经”,即不脱离儒家所定的经典,从这些经典引申和阐发义理,这就有别于一般的论体,例如诸子的议论。13
  诚如上言,经义之试创自宋王安石,其目的正如康有为所说:“推王安石之以经义试士也,盖鉴于诗赋之浮华寡实,帖括之迂腐无用,故欲借先圣深博之经文,令学者发精微之大义,以为诸经包括人天,兼该治教,经世宰物,利用前民,苟能发明其大义微言,自可深信其通经致用。”14 王安石改革科举,罢诗赋帖经墨义而改用论述经文道理的经义,当时经义之文也就形成了一定的格式,俞长城说∶“制义之兴,始于王半山(安石),惜存文无多,半山之文,其体有二∶谨严峭劲,附题诠释;或震荡排挞 ,独抒己见,一则时文之祖也,一则古文之遗也。”15 下面我们可以看一篇据说是当时王安石为学子垂范而撰的经义式∶16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