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多元视角
Multi-Visual Angle of America’s 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 with China
邹国勇
【摘要】2000年5月和9月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了PNTR法案,是实现其全球战略目标和在华投资者利益的需要,也是其调整国内法以履行国际义务的立法过程。PNTR的通过终结了对中国的贸易地位实行年度审议的做法,有助于加快中国入世的进程,也有利于中美经贸关系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PNTR;最惠国待遇;WTO法;中美关系
【全文】
一、美国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沿革
1979年中美两国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于当年签署了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决定双方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简称MFN)。但自1980年以来,美国虽然每年都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却单方面按照其《1974年贸易法》中的有关条款,即杰克逊——瓦尼克(Jackson-Vanik)修正案对中国、前苏联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最惠国待遇的贸易地位进行年度审议,在90年代以前主要是审查这些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移民政策,此后则转为对中国的人权、环保以及军火控制状况进行审查。1998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一项税收改革法案,将“最惠国待遇”的提法改为“正常贸易关系”(Normal Trade Relations, 简称NTR),以澄清最惠国待遇并非是针对个别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双边协议。2000年3月,克林顿向国会递交了一项立法建议,要求在中国加入WTO后,美国将终止按《1974年贸易法》中的杰克逊——瓦尼克条款对中国的贸易地位进行年度审议,实现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这就是所谓的PNTR。5月24日,美国众议院以237票对197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PNTR议案。 9月20日,美国参议院以压倒多数票通过了对华PNTR议案。10月10日,克林顿签署了对华PNTR法案,使这项由美国众参两院通过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
二、美国通过PNTR议案的根源探析
2000年5月和9月,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了PNTR议案,使国会有关中国PNTR问题的争论终于告一段落。美国国会关于中国PNTR问题的表决,无论从实质意义上还是从象征意义上都是美国2000年最重要的政治议题。有些美国媒体甚至把这一事件的意义等同于1972年的尼克松访华和1979年的中美建交。美国国会通过PNTR是克林顿在结束其任期前的一项重要政策成就,对当前和将来中美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美国国会之所以通过PNTR议案,有其政治和经济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