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
李寿双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 仲裁机制 程序救济
【全文】
如何让“黑店”不再“黑”?!
——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
李寿双/文
“无救济则无权利”
——英国法谚
一、话题缘起——“海盗船”的“海盗事件”
当今社会是一个被彻底“商品化”的社会,几乎没有人从未与商品打过交道,也几乎没有人从未有过被“假冒伪劣商品”侵扰的经历。2004年3月4日笔者在“海盗船”银饰品店中关村左岸公社分店的经历或许就是一个微缩的例证。
【笔者在当日中午购买了银饰手镯一个,价值355元,拟作为礼物送给当天过生日的女朋友。几个小时之后,笔者女朋友试带时,该手镯的镶嵌物已然脱落,当时场面极为尴尬,给笔者造成极大的心理和物质上的损失。第二日笔者持此物到该分店交涉,在笔者出具了全套证据后,该店见无从推诿,便承认此物系其出售,但只肯更换或退掉该手镯,且极力示意笔者声音放低以免影响其顾客。笔者要求其负责人到场,其负责人承诺10分钟之内到场处理问题,但迟至30分钟后见笔者迟迟不肯离店,该分店负责人李孟华始到场压服,一再声称这不过是“小概率事件”,是笔者恰好撞上了,且坚持认为笔者所受到的损失在她看来并不是损失。但就在笔者等待期间,又有一对顾客持该店出售的劣质产品(因物品是否系假冒商品尚未鉴定,本着负责的态度,因此笔者在此仅称其为伪劣产品。)索赔,但见该店店员态度坚决而无奈作罢。笔者在与该店负责人交涉长达一个小时后,无奈之下也只得退货了事。】
此类事件在中国市场上可谓司空见惯,多数人的处理方法不过是“忍耐”了事,但很多人可能都知道美国有一个著名案例:
【麦当劳餐厅因为没有提醒一个老太太“咖啡是烫的”,老太太被烫伤了,法院判决餐厅向老太太赔偿50万美元。此案律师根据老太太所说"那个餐厅的咖啡特别香"而调查而知,那家餐厅因为将咖啡煮到60摄氏度以上故而咖啡特别香,使得老太太迫不及待地端起便喝因而被烫伤,而餐厅事先未将咖啡特别烫告诉她,于是律师据此起诉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这个例子虽然和打击假货有所不同,因为它属于服务质量的问题,但服务质量也是市场秩序中的问题,如何处理是事不同而理同。一杯咖啡就罚赔50万元,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其实是有道理的,其法律理念是:哪怕把这个企业罚得破了产,今后就没有人敢再犯类似的事情,全社会的规则就树立起来了;至于能不能赔得起,先不用管,实在赔不起还可以申请破产。比较起来,此类事在我国是绝对不会如此处理的,比如汤没有做好(如掉进去了虫子)为你再做一碗就算给了你最大的面子,至于因汤把你烫了而诉至法院,可获得相当于一碗汤两倍的赔偿(如果到医院治疗还可望凭票获赔医疗费),如此而已。相比之下,差距可谓大矣。
二、对当前中国消费者权益救济程序的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