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从推荐向考试的发展,阎步克在《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中有详尽的叙述和透彻的分析,他认为∶随着士族阶层的兴起,曹魏以降,两汉传统的选官体制开始发生重大变动。高门子弟,多已不屑由州郡掾吏之低职入仕迁转。朝廷中的一些郎官、内侍、东宫官之类官职,形成了高门子弟习惯性的起家晋升之阶,并被视为“清途”。九品中正制也已经表现出明显的优遇士族的倾向,并成了选官的主导因素。但是,察举制度依然存在着,虽然其地位、作用已开始下降,其制度程式却依然按某种规律在向前发展。西晋时代的察举在制度上还是相当完备的,甚至还出现了秀才对策和白衣试经这样颇有意义的发展。察举与学校制度至东晋进入了一个最为低落的时期。而南朝宋、齐、梁、陈的察举与学校入仕制度,较之魏晋,明显地处于一个转折时期。察举与学校入仕之途又有了较为明显的复兴趋势。专制君主在振兴察举与学校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南朝考试程式的严密化,“以文取人”原则的强化,秀孝与举主关系的疏远,以及自由投考制度的萌芽,都构成了察举、学校制向科举制度发展的中间环节。自由投考制度的萌芽在北朝,则表现在士人“求举秀才”而刺史加以推荐之上。23 察举的中心环节,已渐渐由举荐转移到考试上来;察举的标准已由兼及孝悌、吏能,变成了以文化知识检验为主;24 长官的举荐权力,已经变成了搜罗文人以应试的责任;考试程式在不断严密化、规范化;入仕、铨选与考课的区别分化,日益清晰。这正如陈大齐所说:“其先以考绩补救於既用之后,其次寓试於选,又其次乃以试为选。隋之开科取士,特试之演进,而亦选之变更。盖无试则选滥,选滥则无以循名责实,选有不得不变,即试有不得不行。”25 这样, 到了隋唐之际,科举制度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考试制度的完备
科举制度究竟何时确立?究竟是始立于隋还是始立于唐?从唐以来就有不同说法,迄无定论。争论往往重起,固因现有史料尚不足以定论,同时还由于人们对究竟何为科举制度的基本标志有不同看法。最近的一次异议如黄留珠赞同以“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作为科举制的基本特点,认为这不仅是科举与察举的最根本区别,也是科举与其他入仕杂途,如恩荫、军功、吏道、纳赀等最根本的区别;而“投牒自进”、自由报考虽然是科举的一个重要特点,却非它的基本标志。所以,他认为,隋文帝开皇年间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收回了地方辟举权,黜落与否以考试为定,据此,科举产生于隋、确立于唐之说可以成立。26 阎步克则认为,虽然“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也是科举的基本特点,但在探讨科举成立的起点时,必须抓住使科举与察举最后区别开来的那一特征∶这就是王朝设科而士人自由投考,这是科举与察举的根本区别;而隋进士科虽有策试,却没有一位是自由报名,说明隋代进士与秀孝一样,大约仍是察举科目,尚非科举科目,所以,进士科是始之于隋,而科举制度,则确立于唐代。27 金诤也认为科举不始于隋而始于唐。除上述自由报考、以考试为定两个特点外,他还提出“考试定期举行,不必等候皇帝下达诏令”为科举的第三个重要特点。28 笔者认为,“定期举行”(岁举)固然在体现“平等”方面十分重要,以之为科举的特点却显然不妥,因为秀、孝的察举也是不依皇帝诏书而定期举行的。此外,还有学者以“分科举人”为科举制度的标志则似更无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