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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司法更新[2003年版 fulltext ]

  另一方面,该法则为审计人设置了解释审计结果合理性的义务。该项义务同时适用于年度财会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然后,同样是这些审计人应该在其总报告之下附上一份专项报告;这份专项报告用来记载他们就公司进行编制、处理财会信息时所遵循的内部监控程序的评介意见。一位作者评论认为:“这么一个条文其目的在于:通过把审计人塑造成一个内部权力制衡者,从而将之推到公司治理的中心位置。这其实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概念,是始终应该追寻的权力及其制衡力之间的平衡 。”
  
  六、对民法典之修改
  最后,NRE法律也触及到了《民法典》。修改内容涉及到三处:1)承认民事公司中关于解决出资人之间争议的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2061条);2)出资的清缴(《民法典》第1843-3条第5款);3)涉及到唯一股东为自然人时的一人公司的清算(《民法典》第1844-5条)。
  
  七、NRE之刑事罚则、涉税条款(略)
  
  
  
  第二部分:其他涉及公司法的改革
  
  主要是2003年8月1日的《经济创新法》和2003年8月1日的《金融安全法》此外2002年1月17日《社会法现代化法》也触及到了公司法规则。
  
  一、2003年8月1日的《经济创新法》(La loi n° 2003-721 du 1er août 2003 pour l’initiative économique )
  2003年8月1日的《经济创新法》包括好几处涉及到公司法的条文。总体上来看,该法也是个大杂烩。众多性质各异的条文被一股脑地塞进同一部法律,而它们除了一点之外别无共性。这唯一的共同点在于其目的性——鼓励创业。这些条文有些是直接与公司法相关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取消、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和简化股份公司制度的刑事条款的取消;有些是间接相关的,特别是关于创办企业证明的出具制度或者企业住所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由化
  这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措施:自从1925年法国法引进有限责任公司以来,一直存在的最低资本限额被2003年的经济创新法取消了。依据特别授权政府在经济领域简化部分立法的法令规定,其他更具有象征意义的措施随后将在2004年夏天之前出台。包括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突破50人的上限提高其出资人最高限额、简化公司资本份额转让的手续以及便利公司选择其组织方式。
  最初的法律草案是突出一个公司资本为一欧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随后法律干脆连一欧元也不提,取消了一切最低法定数量限额。自从1984年3月1日法律以来的有限责任公司7500欧元(5万法郎)的最低资本限额从此被代替。在新法生效后创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简单明了地将“由公司章程”来确定。这将实实在在的使得一欧元公司变为现实,正如在英国用一英镑便可以设立一个有限责任的私公司一样。
  这一改革在学界引起强烈的争论。支持者已然随着法律的通过取得了胜利;然而反对者的声浪在法律通过前后始终强烈。比如一位法国律师在阅读法律草案时就指责说:“不仅仅是毫无用处,这个一欧元有限责任公司对创业者来说其实很危险。如果一两个欧元就能够启动商业经营的话,那么创业也太容易了吧!但是,应该注意到的是司法判例的最新趋势:在公司的原始资本相对于公司运营需求资金显得不足时,法院毫不犹豫的判定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对公司资本不足承担相应责任,尽管其公司资本已经达到了原先法律要求的最低限额。” 论者并列举了自1983年直到2001年的一系列案例,以证明法院的上述立场。最后这位法学博士带着诅咒的口吻“祝福”该法律草案最好永无见天日之时。
  无论是“福”是“祸”,这一变革更改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位。通常被看作是公司家族中的一个混血儿,有限责任公司看来开始稍微疏远资合公司、而向人合公司倾斜了。
  
  (二)简化创立企业的手续
  首先,在线登记。2003年8月1日的《经济创新法》第4条修改了1994年马德莱纳法的禁令:“对创立公司、变更登记或者停业等事项的公告以电子形式发出时,应该遵循国务咨询会议(同时,因为其还承担着最高行政审判职能,国内通常也翻译为最高行政法院)的条例规定进行。”
  其次,创办企业证明。鉴于原有体制下企业营业执照的颁发程序过长,可能会阻碍企业经营的启动。新法规定:只要创业者提交完整的注册申请材料,便可以取得创办企业证明。这将便利其立即可以开始最初的步骤,例如开一条电话线和邮政信箱。同时,创业者持有该证明还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实际登记成立的情况下,就能够取出投入公司的出资。
  再次,放宽关于住所的规定。修改后的《商法典》第L.123-10条规定,申请企业登记时应该附上企业住所所在房产的使用权证明。并且允许多个企业共享一个住所。第L.123-11条规定在两年内,创业者可以不受任何相反的法定或者约定条款限制,将企业的住所设于自己的居所或者如果是以公司形式创业时设于公司法定代表居所。但是,根据创业者是自然人或法人,其具体情形又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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