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R每年可获得的拨款一般不超过23,250,000美元。在这其中,大约有2/3用于支付雇员工资和福利,其他的则主要用作一些固定的机构运作费用,例如办公室租赁的费用,雇员前往谈判地点的费用等。在美国法律中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 。这样也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USTR工作的正常运作和官员的廉洁。
(二)USTR的运作
从上文可知,USTR的职责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其相应的运作也是极为复杂,限于篇幅有限不可能一一谈及,下文将就其所负责的谈判工作的运作中几个涉及多部门的重点环节予以展开,希望以此揭示出美国政府负责谈判方面工作的各部门运作的一些情况。
1、与咨询委员会的协作(参见附录图一)
社会中的各个利益集团都希望在谈判过程中其利益能被充分体现出来,而国会和总统也希望在谈判中有关方面的意见能被吸取,以使谈判能将完整的国家利益体现出来。于是一个中间组织——咨询委员会系统就应运而生了。USTR在谈判过程中通过它来听取国内各方意见,随时对谈判做出调整,咨询委员会系统也随之成了主导谈判走向的力量之一。而在近年的发展之中,特别是在获得贸易法的授权之后,咨询委员会系统所涉及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了协议的实施措施等方面,其不仅对USTR提出建议,更从多方面与USTR协作并对其产生影响。
咨询委员会系统是由一系列负有不同职责的委员会组成的,其主要成员及其与USTR的关系如下:
(1)、贸易政策与谈判咨询委员会(ACTPN)
该委员会是由总统建立的,由来自与贸易存在利益关系的各个部门的45个代表组成(包括非政府的环境和环保组织),主要负责向USTR等机构提供其各自所在部门对于贸易谈判和贸易政策制定方面的建议,并代表其所在部门对它们的工作予以一定的监督。
由于主要是对USTR负责,因此,只要USTR需要,并进行召集,该委员会就必须召开会议,对贸易谈判或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尽快给出意见,以便USTR能进一步开展工作。
而在每一次贸易谈判结束后,该委员会也必须召开会议,讨论并提出书面报告,对该协议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美国经济利益、谈判总目标以及主要谈判目的等问题做出意见,并向USTR以及总统和国会提交。
(2)、一般政策咨询委员会
该委员会也是由总统建立,下设6个分委会,分别是政府间政策咨询委员会、非洲贸易咨询委员会、农业政策咨询委员会、劳工政策咨询委员会、国防政策咨询委员会、以及贸易与环境政策咨询委员会。
USTR会同商业、国防、劳工、农业、财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该委员会进行组织,该委员会的成员也是由这些部门磋商和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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