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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

  第五,统一程序规则。竞技游戏的规律是:同种类的竞技游戏应适用相同的程序规则,否则没有公正可言;只有不同种类的竞技游戏,其程序规则才有可能不同。对于诉讼来说,所有刑事诉讼都是为了解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而其程序规则应当相同,不能因为地位不同,而给予不同的程序待遇,否则程序就是不公正的;对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来说,由于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因而才有可能适用不同的程序规则。但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严重违背了上述规律,其具体表现是: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对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缩短了送达起诉书副本等的期限,并将上诉和抗诉期限改为3日;2、贪污罪等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的死刑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杀人、抢劫等犯罪的死刑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既犯贪污罪又犯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应当判处死刑时,仍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于司法实践中,杀人、抢劫等犯罪绝大多数是“穷人”所为,而贪污等犯罪一般公民则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因而,上述规定无论其目的如何高尚,但导致了公民因身份不同,其被剥夺生命的程序也不相同:身份、地位高的,被剥夺生命的程序则严谨;身份、地位低的“穷人”,被剥夺生命的程序则相对简单,甚至将上诉审和核准程序合二为一。被惩罚的穷者经历如此的程序,其亲属和旁观者目睹如此的程序,怎能认为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公正的呢?又怎么能实现刑罚的最佳效果?因此,必须统一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规则,首要的是取消刑事诉讼中的歧视性规则。这也是我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第六,以人性和心理学理论为基础,构建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人性和心理学的规律对制定我国的刑事证据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违背人性和心理学规律的刑事证据制度是不公正的制度,其相应的刑事诉讼程序也是不公正的程序。笔者认为,以人性和心理学的规律为视角,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1、规定近亲属间的免证特权,因为近亲属间是基于血缘和婚姻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不规定近亲属间的免证特权,将会破坏血缘和婚姻关系,进而泯灭人性;2、规定律师免证特权和当事人有申请律师免证的权利,因为律师和当事人是基于信赖关系走到一起来的,而信赖关系又是维系社会的最基本的心理要素,否则社会将成为一盘散沙;3、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拒绝自证其罪的特权,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人在受到外力的打击和侵犯时都自觉或不自觉的从心理和生理上进行反抗,拒绝自证其罪正是这种规律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否则被追诉者将产生激烈的对抗情绪。
【注释】  邱兴隆:《刑罚理性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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