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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运动:距离我们只有1公分

  我们记得更早的时候,“肝胆相照网”和“战胜乙肝网”等民间网站经过艰苦的努力,成为乙肝人群的维权基地,正是它们发起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违宪审查书”,要求对公务员录用和体检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从维权浪潮到“民权运动”
  
  尽管这一浪潮还可以上溯到更早的时侯。但很明显的,由个案推动制度、以司法影响立法、从个体关注群体这样的民间争取和维护民权的趋势,是因为今年孙志刚案件推动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才集中呈现出来的。个案是一种最好的启蒙方式,个案的力量如同榜样的力量一样无穷。但榜样指向一种道德追求,那些个案却和每一个公民的切身权益紧密相关。
  在这半年来进入我们视线的一个个案子,一个个自发的维权者,一场场艰难但显赫的诉讼,显示出孙志刚案件的成功,已经产生出个案巨大的发散性示范力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和理解到,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基本人权的最好方式,并不是任何整体性的和激动人心的诉求,而是点点滴滴甚至斤斤计较的对个人自由的反复坚持。不是动辄在“人民”、“群众”的名义下俯下身去关注微粒般的个人;而是回到每一次的现场,以个人的名义去关注每一个有血肉的受难者。
  因此2003年的公共生活开始具有崭新的特征,因为让我们暮然回首记忆犹新的,不仅仅甚至主要不是一系列代表各种宏伟叙事的词汇,而将是一个个被擦亮的普通公民的名字,孙志刚、孙大午、李思怡、杜导斌、郑恩宠、翁彪、甚至也包括刘晓庆,以及蒋彦永、张思之、高耀洁、许志永、萧瀚、周伟等。他们的名字加起来,才真正构成了今年最宏伟的叙事,一种距离我们只有1公分的宏伟叙事。
  除了关注个案外,这场维权浪潮还有第二个特征,即显示出公众和知识界对立法文本崇拜的反思。个案的维权让人们意识到,法律制度的健全和个人权利的落实并不只在立法这一个环节,甚至主要不在这一环节上。它不是一个“立法、立法、更多的立法”的过程,而是一个在立法之下力求通过司法实现权利救济的过程。权利如果不能在具体的诉讼中得到保障,公民就根本没有权利可言。这是个案维权对于法治建设的另一重价值,即从注重理论和规范研究的立法中心主义,向着注重个体机遇与经验现实的司法中心主义转变。
  从这个角度看,民间的维权浪潮在本质上是一场法治主义的“民权运动”。因为对这些案子的推动,不仅仅是维护我们在法律上已经落实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诉讼去确认、清晰和推进公民的权利。没有这些案子,我们的权利就是模糊和虚无的。只有司法才能真正让权利落实,当我们在一项法律中看到它规定了公民有某一项权利,我们先不要高兴,而必须要在一个案子中去试一试,才能确认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
  如果说一场“民权运动”已悄悄来临,它的第三个特征就是和互联网时代的高度重叠。我们看到的这些个案,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和网络上的舆论和努力有着密切的联系。网络、媒体、知识界,正在构成民间维权浪潮三足鼎立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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