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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欠薪”主要依靠劳工维权

  防治“欠薪”应主要依靠劳工结社
  当企业欠下很多债权人时,它通常会选择把有限的钱还给最紧要的人。这一点本身无可非议,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为什么偏偏劳工永远都是那个最不紧要的债权人?有人说这是因为农民工的社会弱势地位和法律、文化素质偏低,但这并不完全。因为“欠薪”也不完全是农民工的问题,中国迄今最著名的一起拖欠工资案就是百万球星黎兵、姚夏状告俱乐部的官司。作为中国劳工收入最高的行业之一,中国足球联赛中的大小球星长年以来饱受着工资被拖欠之苦。而作为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行业,教师的工资也比其他任何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都更容易被拖欠。
  无论球星再有钱,教师素质再高,他们致命的弱点都一样,就是利益的高度分散,因此能够被逐个击破,不易在个案中形成团结。在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球星、教师和农民工的弱势地位甚至是完全一样的。当然农民工还有另一重特殊的弱势,就是作为外地人群与充满偏见的本土社会之间的冲突。改变这种地位的主要方法,是政府必须通过制度支持劳工的组织化和集体化维权,政府有限的力量应主要放在这上面。只有在以大博小的结社力量下,最弱势的群体才可能与最富有的老板从容谈判。球星们期待的绝不是一个能为他们撑腰的至高无上的行政管理者(足协),而是一个真正有独立力量的球员工会。农民工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求人不如求己,每个人才是他自己利益最好的维护者。当一位官员抱怨“全国只有4万劳动监察员”时,他忘了全国有1.3亿工会会员,9400万农民工,171万个企业工会以及无数个没有工会的企业。假设如此庞大的劳工群体都缺乏抵抗企业欠薪的自身力量,那4万名劳动监察员即便膨胀成40万名,不也是杯水车薪吗。
  依靠强制永远只能解决少数案件。政府的行政力量是重要的,但绝不能彻底替代劳工自身的维权,只有当政府是对劳工自发力量的一种补充时,政府的作用才可能发挥到最佳。近年来,随着《工会法》的修改,全国总工会的角色开始向着劳工的集体维权倾斜。今年全国工会十四大更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外地务工人员加入工会,也有多位代表要求保障劳工的自由结社。早些时候,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法国时,曾表示中国政府将全面批准和落实“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并允许工人自发组织工会。这些都是非常好的趋势,因为要扶植劳资双方的平衡能力,最紧要的不是让企业上面的政府变得更强大,而要放手让企业下面的职工变得强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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