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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权利与法官权力的均衡分配

  强化法官职权的目的,是为了公正、效率地解决纠纷。规则第1.1条规定:
  (1)本规则为新程序法则,基本目标是确保法院公正审理案件。
  (2)公正审理案件应切实––––
  (a)保障当事人平等;
  (b)节省诉讼费用;
  (c)采取与如下因素相应的方式审理案件––––
    (i)案件金额;
    (ii)案件的重要性;
    (iii)系争事项的复杂程度;
    (iv)各方当事人的财力;
  (d)保证便利、公平地审理案件;
  (e)案件分配与法院资源配置保持平衡,并考虑向其他案件配置资源之需要。
  上述司法公正与程序经济的基本目标贯穿于《民事诉讼规则》的始终,成为英国民事诉讼的基本目标,也是法官行使案件管理职权的目标。规则第1.2条为“法院对基本目标的贯彻”,该条规定:法院行使本规则规定的任何权力、或者对本规则进行解释,须贯彻本规则的基本目标。法院实现民事诉讼基本目标的途径,就是进行积极的案件管理。规则第3.1第2款第m项规定,为管理案件和推进本规则的基本目标,采取其他任何程序步骤或作出其他任何命令。第26章诉讼指引第1条规定,特别注意《民事诉讼规则》的如下章节:第1章 基本目标(第1.1条);法院通过积极地管理案件,推进基本目标(第1.4条);当事人有义务协助法院实现基本目标(第1.3条)。第28章、第29章诉讼指引第1条也有相同规定。
  (三)法院案件管理的主要形式:分类管理
  英国民事诉讼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是法院根据诉讼标的的金额、诉讼的复杂性等因素将民事案件分为三大类,分别适用小额索赔审理制度、快捷审理制(the Fast Track)和多轨审理制(the Multi-Track)。快捷审理制适用于诉讼金额不超过5000英镑的小额诉讼案件,强调法院要以有效率、可信赖、有效果的方式监控和管理,所有案件严格按确定的日程表审理。多轨审理制适用于诉讼金额超过5000英镑的案件,是沃夫勋爵建议全新前景的核心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更加积极主动,法官职权更加强化。规则第27-29章分别规定小额索赔诉讼、快捷审理制、多轨审理制的案件管理,第26章为案件管理––––初步阶段,加上有关诉讼指引的内容,接近4万字。
  (四)法院案件管理的主要手段:命令或指令
  在《民事诉讼规则》的框架下,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据规则作出指令或者发布命令 ,由当事人执行。而法院的指令或命令,须与民事诉讼基本目标保持内在的统一。如第29章诉讼指引第5.1条第2款规定,法院在任何案件管理会议上,将就保障诉讼程序的进行与《民事诉讼规则》之基本目标一致,而决定采取措施,以及作出指令。第49E章诉讼指引第11.2条第2款规定,为促进民事诉讼规则之基本目标的实现,法官在根据本条作出进一步指令的审理程序中,可作出其认为必需或适当的任何指令。
  (五)法院案件管理的重要补充:诉前、非讼、合作性纠纷衡平机制
  过程是不重要的,纠纷解决才是终极目的。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却并不一定冲突衡平的最优选择,故规则第1.4条第2款第e项鼓励运用可选择争议解决方式(ADR),并促进有关程序的适用。新规则目前已引进四部《诉前议定书》,包括《人身伤害议定书》、《建设和工程争端诉前议定书》、《名誉权纠纷诉前议定书》、《医疗过失议定书》。诉前议定书的目标为:(1)鼓励潜在的诉讼当事人就有关纠纷进行早期和充分的信息交流;(2)通过在诉前就纠纷的全部或部分系争点达成协议,促使当事人避免或减少诉讼的范围;(3)如诉讼不能避免时,支持诉讼程序的有效管理。未遵守诉前议定书的当事人将受到法院在诉讼费用、利息等方面的制裁。
  规则第1.4条“法院管理案件的职责”第2款第 e、f项规定,法院鼓励当事人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相互合作,法院协助当事人对案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和解。就法院与当事人的合作机制而言,规则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协助法院实现本规则的基本目标。”补充第26章的诉讼指引第4.1条强调“法院的一般方法”,即《民事诉讼规则》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目标、法院的权力和职责、以及法院在行使权力时须考虑的因素。法院在行使权力时,期待尽可能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合作,从而在基本目标的框架下,公正地审理案件。就当事人之间的合作机制而言,比如规则十分强调专家证人的合作性,鼓励当事人就运用单一的共同专家达成协议,且法院有权强制使用单一的共同专家。如当事人指定专家的,法院可要求专家进行讨论,努力缩小差异并予以解释,否则不许可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提出专家证据,以促进当事人的专家进行建设性对话。规则第35.12条规定,在任何诉讼阶段,法院皆可以指令专家证人进行讨论,目的在于要求专家证人鉴定诉讼程序中的问题,以及可能的话,就某一问题达成一致。当事人也可就此达成协议。法院可详细说明专家证人须讨论的问题,可指令专家证人在讨论后向法院提交声明,载明所达成的一致、未能达成一致的问题以及不一致的理由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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