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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源和发展考辨

  第二、司法程序相对发达,尤其是得益于民事诉讼制度的发达。作为西方国家的法律传统,无论在中世纪的英国还是法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纠纷十分普遍。正式的管理,包括国家管理都与裁判权紧密相连:即立法和行政活动很大程度是与司法活动混合在一起,并由一个称为法院的机构主持。司法是政治权力的中心形式。[39]换言之,行政诉讼制度是国家进行有效管理和统治的法律技术,是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手段。相比之下,在东方国家,国家的治理并不包含司法因素,而是司法行政化。
  一般说来,现代行政诉讼制度是从民事诉讼制度中分化出来的。中世纪的英国和法国已有相当独立的民事诉讼制度。英国早在14世纪就已形成普通法制度,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相分立。皇家法院中设有民事诉讼法院管辖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占有的案件。[40]法国的民事诉讼起源于教会法。在此基础上,法国于1667年颁布了民事诉讼王令。[41]在很大程度上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中分化而来的,因而,民事诉讼制度孕育着行政诉权,民事诉讼制度为行政诉权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三,为了维护中央集权(尤其是王权)、限制教会权力的需要。行政诉讼的产生与中世纪英国和法国逐步走向集权相关。为了维护王权、限制教会权力、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需要严格监督执行中央的法律。而监督的形式之一就是允许公民或地方团体提起行政诉讼,以纠正行政违法。从而在客观上肯定了行政诉讼制度。
  这里必须思考一个问题,行政诉讼为什么会被中世纪的国王所选中,难道说国王就那么喜欢法治吗?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对行政诉权的最初功能的理解。
  与行政诉讼产生的原因相联系,笔者认为,行政诉讼的最初功能是维护王权、限制教会权力、解决行政纠纷、确保法律法规之遵守、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行政诉权的起源与“法治”的起源是一样的,“法治”概念的提出也不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产物,它也是欧洲中世纪时期国王为了限制教皇权威的需要,国王为了限制教皇的权力,想到了借用法律来作为限制的工具。[42]
  再者,中世纪,英国国王对官员的监督,就是通过司法审查制度来实现的。法国御前会议(国王参事院)对行政纠纷的审理也是为了加强王权。
  行政诉讼的最初功能与以后发展起来的行政诉讼的主要功能,即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有很大不同。行政诉讼制度是逐步产生、演变发展的,行政诉权的内涵和功能也是逐步扩充和发展的。这就需要我们用理性的态度,用进化论的观点来看待行政诉讼的最初功能,不能按照现行的价值观对之加以衡量,也不应对行政诉讼的功能作片面理解。
  
【注释】  “范式”一词,来自英文的“paradigm”,亦可译作“规范认识”、“典范”、“范典”。自从美国科学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在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把这个概念普及化以来,这一概念不仅对科学发展史的研究而且对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也构成了重大的影响和冲击。(Thomas S.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 ,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nd ed.1970.)
   
笔者认为:“行政诉权”是人的一种最基本的权利,它源于对个体权利的重视,是行政诉讼制度确立和发展的基础。是任何国家建立和发展行政诉讼制度的出发点。它产生于欧洲中世纪时期,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完善于近现代的民主、法治社会之中。
   
薜刚凌。行政诉权研究,北京:华文出版社,1999,3-4。
   
“路径依赖”这个词首先出现在生物学的研究中,物种的进化有时顺利,出现了新的品种,有时则锁定在旧的品种中,于是人们会研究某一物种进化的路径依赖。后来人们就用这一概念来研究制度变迁,因为在制度变迁中也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有时从一种制度过渡到新制度,有时则锁定在旧制度中,所以人们研究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在马克思主义的文献中,人们所熟悉的是“规律”这个概念,例如,我们经常说到研究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路径依赖”可以被看作是这种规律研究的具体化。本书在使用“路径依赖”这个概念时,通常是在这样两个含义下使用:一是在制度变迁中经济、政治、文化体制之间彼此存在的依赖关系;二是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变迁过程中存在的历史依赖关系。从这样两个层面上进行研究,便于把握制度转换中的规律性。研究行政法(行政诉讼制度)的“路径依赖”是为了弄清行政法(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轨迹。
   
夏勇:人权概念起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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