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我们发现,按照年度为中长期、跨年度为长期的尺度衡量,所有公司对于知识产权都至少有中长期的战略性规划。而有长期知识产权规划的公司占被调查公司的57%。不过各个公司的知识产权规划的出发点和方向则不同。有的公司是追踪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而后调整自身战略,有的公司则只针对自己的研究和开发状况进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28%);有的则掌握所有有关自己经营目标和方向的所有知识产权信息,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和开发情况进行知识产权规划(28%)。有的则既追踪对手知识产权的情况,又把握所有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并针对自己的研究开发情况进行知识产权规划(14%)。可见,跨国公司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往往根据自身情况,或者通过追踪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调整自身战略,或者掌握所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进行规划,或者针对自己的研究开发状况进行规划,或者兼而行之。
在进行相关知识产权规划时,被调查公司使用的主要手段有:专利信息采集、侵权可能性分析、商标扩张可能性的分析、保护方式可能性分析、衍生专利分析、本地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状况分析、品牌的文化分析、交叉许可的可能性分析、技术成果的专利性分析和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效益分析等。上述手段至少为被调查公司“偶尔”使用。而其中,使用最为频繁的依次为为商标(品牌)的文化分析(100%)、本地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状况分析(80%)、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效益分析(80%)和专利信息采集(60%)。可以看出,在华跨国公司十分重视其品牌的当地化过程,同时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以及申请专利的效益问题也相当关注。
调查还表明,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战略重点依次为专利(100%)、商标(88%)、商业秘密(42%)、计算机版权(14%)。因此,专利在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工作中具有核心重要的地位,是其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重点。当然,商标也极为重要。不过,应该指出,专利和商标突出的重要性与我们所调查的公司性质有关。由于我国尚未开放文化娱乐行业,因此,文化界跨国公司并未进入中国,所以,版权的重要性在我们所调查的以生产和生活资料生产为主的公司中当然就略显逊色。另外,跨国公司在中国花费在知识产权的费用上,多数公司花费在专利上的费用较高(60%),或者与其他知识产权如商标、商业秘密和版权的花费持平。只有个别公司花费在商标上的费用为高。这也说明了专利的重要性。
被调查公司还认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知识产权的战略分析对于公司的决策有重要的作用(60%)、或者至少对公司的决策起到辅助性作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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