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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理性辨思

  本书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是,田成有教授并没有像很多学者那样对农村的法治建设作泛泛的叙述,将问题作简单化和一般化的处理。不管是从该书所论述的主题,还是从其所使用的分析方法,都充分体现了作者研究的特点和个性:(1)、从西方国家法治秩序的建设经验来看,单纯依靠国家的正式制度和国家法,法治秩序是不可能建构起来的,法治秩序的实现还需要调动民间的各种积极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在本书中,作者通过对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乡土社会中的实践状况的论述,探求乡土社会中法治秩序得以形成的途径和方式。这种针对性较强、比较具体的研究路径既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又可以把问题论述清楚。 (2)穿插于各个章节中的个案透视,体现了作者努力将理论研究回应社会生活的期盼,整部书因此形成了一种理论观点与现实个案之间相互注释和点缀的效果与风格,对这样一种增强理论研究时效性的做法,有助于推动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以及现实生活的融合,在某种意义上,既保障了该书的可读性,又加深和扩大了读者继续思考的空间。
  本书还有一点值得称道的是,整部作品包含着对我国农村、农民深深的人文关怀。在一个大变革和大发展的时代里,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往往是最容易受到忽视和漠视的群体,这部分人的观点和利益很难得到完整的体现和表达。尤其在工业化过程中被不断推向现代社会边缘,甚至对立面的农民通常被看成是大变革和大发展的对象而非参与者。他们的知识、价值取向,甚至是他们的文化在现代化了的知识、价值观和文化面前往往被剥夺了发言权。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敢于站在底层农民的文化立场上提出不同的声音,对农民自身的知识、价值观和文化予以客观的评价和肯定,这本身就需要一定的勇气与良知。《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一书始终浸透着作者对农民、对农民自身利益的同情、理解和重视,这一点也是难能可贵和值得肯定的。
  综合起来看,田成有教授所著《法律社会学的学理与运用》具有继承性、超越创新性、学理性,突出了学术研究与运用相结合,国学与外学相结合,社会性与乡土性相结合,国家法与民间法相结合,知识性与实用性相结合,高高的学问与对中国农村的深深关怀的结合,法治的理性与对民间情感的结合,注重内容的全方位性和文笔的简约性,最终使高高在上的学理找到了自己的乡土根基,使我国法治建设找到了自己的本土源泉。
  以上看法只是我的一管之见,疏漏和误读之处在所难免,受田成有教授之约作序,不能推辞,希望不会给读者的阅读带来困难,希望田成有同志有更大的作为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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