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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疫情凸显中央集权制下中央与地方的冲突

  结语
  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一般都需要各级政府的协调合作,但因责权模糊很容易在各级政府之间造就巨大的“外部性”,从而影响政府系统的效率。对一个制度转轨中的后中央集权国家来说,政府间责权不明与地区间利益分殊,都将在危机处理中集中凸现。在目前这种体制下,全国性的突发事件很容易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划分构成挑战。这次“萨斯”事件表明:突发危机使特定地方利益陷入险地,由此激发地方政府暂时摆脱传统官僚体制的惯性制约,敢于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这种表达和维护在特定条件下不容易被中央集权体制在政治上轻易否定,有助于推动地方政府和地方首脑对本地利益的认同,最终呈现出一种不过份依赖中央集权体制的多中心的治道模式,为今后联邦主义的制度思路打下基础。
  
【注释】  「注释」

许纪霖,“危机时刻的反思──许纪霖教授采访录”,“世纪沙龙”网站(http://www.cc.org.cn)。许纪霖强调,在“911”事件后美国民情曾体现出高度一律的社群意识。他没有意识到,这种“民情的一律”恰恰是与一个责权分明的非集权、多中心的行政管理、宪政制度及其价值背景相一致的。在中国的责任尚未分明、利益冲突不能获得制度性的平衡平台而以残留威权及意识形态暂时敷衍一切的中央集权体制下,期望这种“民情的一律”终将导向对意识形态全盛时期的某种向往和回归。

见海闻、赵忠、王健、侯振刚的文章(http://www.sxet.com.cn/ecolook)。

杨支柱、秦晖等,“让21世纪的中国成为尊重生命的国度”(http://www.wtyzy.net)。

陈抗,“财政联邦制与地方政府行为”;钱颖一,“地方分权与财政激励:中国式的财政联邦制”,“公法评论”网站(http://www.gongfa.com )。

Robert D.Ebel,“财政分权和公共支出管理”,世界银行网站(http://www.worldbank.org.cn)。

Roy Bahl,“财政分权制的实施原则”,世界银行网站(http://www.worldbank.org.cn)。

在中共“十六大”上,地方在财权上的分立更进了一步。“十六大”政治报告提出了中央与地方在国有资产产权上的分立,使地方政府在公法上的独立主体地位越来越明显,并使地方政府与中央在政府职能和财政责任上的划分开始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但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放在宪政主义的思路甚至联邦主义的框架下方有可能。

参见注.在民选制度下,被选举的地方官员必须是本土化的,这是保障公共行政维护本地区利益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在集权制度下,为使各种地方利益不构成中枢控制的障碍则要求官员必须是非本土的。世界银行专家在讨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制时,将“由地方任命主要官员”和一个独立的“地方议会”列为财政分权系统“必需具备的条件”之一。见Roy Bahl的“财政分权制的实施原则”,见世界银行网站(http://www.worldbank.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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