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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子邮件盗窃商业秘密案件的侦查

  1、联系客户:使用电子邮件来寻找客户,并与有交易意向的客户交换交易条件;
  2、简单商约:通过电子邮件与客户约订交易以及交易细节;
  3、给付款物:使用电子邮件来传送信用卡号码、发票及可以传送的电子货物,如电子版书籍、报告等;
  4、反馈信息:交易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来收取客户的反馈信息以及进行售后服务。
  以上各步骤都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成为窃密者的目标。本案中,犯罪行为人就是在企业通过电子邮件与客户进行联系的过程中,盗窃了商业秘密,实施了犯罪。归纳起来,犯罪行为人利用电子邮件盗窃商业秘密,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更改企业主页上的邮箱链接,将地址设成自己的;
  2、更改企业局域网服务器上邮件管理器的配置,添加自己的邮箱地址,或者直接改变成自己的地址。
  3、通过远程管理程序,阅读、操作目标计算机上的邮件;
  4、在邮件传送过程中,通过分析底层协议,截收、窃听邮件。
  上述第3、4种方法,一般是具有较高水平的黑客所使用的手段,技术性强且较为隐蔽,被窃密方不易发觉。对使用第3、4种方法盗窃商业秘密的案件进行侦查,应当首先评估企业局域网的安全结构,分析出薄弱点,以找出窃密者进入的路径,并追踪溯源,通过局域网、互联网特定路径,找出窃密点,进而确定犯罪嫌疑人。但这种窃密的手段受到严格的技术、条件的限制,所以在实践中暂时还不是我们公安机关侦查所面临的主要对象。
  目前,在应用电子邮件进行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中,主要使用的是第1、2种方法。如在本案例中,章某等二人主要就是采用了第2种方法进行窃密,章某、李某通过更改局域网服务器上邮件管理器的配置,添加进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改变邮件的传送路径,使公司往来的商务信件都转到章、李二人设定的邮箱中,从而窃取了公司的商业秘密,实施了犯罪。对应用第1、2种方法窃密的犯罪,除了运用传统侦查的手段如重点排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之外,还应当重视对网络技术手段的运用,具体来说,在进行侦查、取证中,以单机—局域网---互联网为顺序可以从以下五点进行。
  1、检查目标计算机,尤其应当注重查看邮件管理软件的操作情况,包括是否有删除、修改、拷贝等操作记录;如果犯罪行为人实施这些行为时可能会受到时间、环境的限制,从而留下相关记录,给进一步侦查提供线索。
  2、检查企业主页上电子邮件链接是否被修改,是否被换成其他地址。防止出现计算机页面上一切如常,但邮件的链接已经被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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