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在校中小学生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调查资料显示,学校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只有完备各项规章制度并保障其贯彻落实,才能更好的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只有大力推行教育体制改革,才能使各项制度最终落实。
  1.实行学校用品标准化制度
  中小学生的身体、心理发育还不成熟,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变化,对校园各种物品有其自身的要求。也只有满足他们这种需求,才能达到教育、爱护他们的最终目的。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标准,对中小学用品实行标准化管理。比如:课桌椅的高度会影响到中小学生的身体发育,灯光的亮度会对他们的势力产生影响,以及楼梯的宽度、地面的光滑度、食品的营养成分的含量等等都会对他们产生影响。也都应制定相应符合中小学生身体特征的标准,对不符合特定标准的物品严禁流入中小学校园。
  2.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
  调查资料显示不设门卫的学校占7.3%,门卫不阻止外人进入的占24.2%,大门夜间不落锁的占6.3%,楼梯过窄的占16.8%,学生不会用消防器材的占67.3%,表明目前我国中小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中小学生的人身、财产权随时有可能受到侵害。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呼唤完善的安全制度:(1)行政主管机关要及时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设置、建筑物限期进行拆除或整改;对履行保护教育中小学生职责不利的学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2)中小学校与当地派出所实行联防,请公安民警定期向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及自卫能力的教育培养,增强中小学生自立自护能力。(3)上体育课或开展活动时制定特殊的安全规则,避免学生受到身体伤害(4)学校建立中小学生病历档案,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3.强制推行保险制度,建立中小学生伤害事故赔偿互助金
  伴随着办学社会化的发展校内学生伤害赔偿纳入社会范畴也成为必然。校内学生伤害事故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足够的赔付能力。目前中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爱子心切。强制学校投保责任险、学生家长为学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是可行的(5)。这样一来,校园事故赔偿纠纷可以得到及时解决,既可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可使受到伤害的中小学生得到及时弥补。
  也有学者主张再各市建立校内伤害事故赔偿互助金(6)。由学校出钱,每年按标准交市教委统一管理,对受害中小学生的赔偿金额从互助金中支付。鉴于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学资金不足,这种制度不可能在全国推行,但个别发达城市还是可以适用的。
  4.建立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仲裁制度
  由于当前我国校内伤害案件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造成法官判案难,以至于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使中小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得不到赔偿,不利于他们今后的学习。建立学校伤害事故仲裁委员会,聘请资深的教育专家、法学专家作为仲裁员,仲裁裁决也会更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和可信度(7)。因此可以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得再向法院起诉(8)。
  5.推行教育体制改革
  中小学校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时有发生,私拆、扣留学生信件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权、隐私权及通信自由的权利。这种现状的存在表明中小学教师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泊外,最终根源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目前,教育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改革考试制度继续推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
  (2)改革对学校及对老师的评定制度,不能只针对升学率及考试成绩来判断一所学校或一名老师,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使教育达到真正教书育人的目的;
  (3)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打破“家庭校”用人模式,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教育事业。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