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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官——《中国古代案例选》一书“代前言”

  封建社会为什么会出现清官,它为什么不但能够存在下去,而且还能或多或少有所作为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论原因多么复杂,各个封建王朝的清官所遵循和实行的一套,归根到底都有利于封建统治的巩固和加强。这是一个根本前提。因为,任何所谓清官,他们尽忠奉职、志存宗社,不惜肝脑涂地去犯颜进谏,固然是一心为了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而他们大力举修水利,发展农桑,招抚流亡,减轻赋役,最终也是为了加强作为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他们揭发奸宄,惩治邪恶,打击豪强,平反冤抑,固然直接有利于加强统治秩序,促进社会的安定;而他们立身清正,廉洁奉公,其甚者如东汉董宣的死后只有“布被复尸,妻子对哭,大麦数角,敝车一乘”(《后汉书》卷七十七《酷吏列传》),明代的海瑞死后连丧事也不得不由同事们凑钱料理(《明史》卷二百二十六《海瑞传》)之类,也恰恰可供封建最高统治者借以树立榜样,加强吏治,整饬官风。正因为这样,所以清官的出现和存在,有的虽因其行事超越了被准许的活动范围,触犯了最高统治集团和皇帝的利益或权威而被杀掉或贬谪,但明智的封建最高统治者,总是不仅不加排斥,而且不同程度地予以倚重,甚至亲自嘉许和褒扬,给他们戴上清官的桂冠。董宣格杀了被汉光武皇帝之姊湖阳公主卵翼的苍头,免死后汉光武使之向公主叩头谢罪,宣强项不从。公主向光武说:“文叔(按指汉光武)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汉光武笑着回答说:“天子不与白衣同。”终于不但不强使遵令,而且还“赐钱三十万”,以资奖励(《后汉书》卷七十七《酷吏列传》)。贞观六年,唐太宗有一次因认为魏征直谏是当廷侮辱了他,退朝后怒气不息,声言一定要杀掉这个破老头。皇后长孙氏询知是指魏征,当即穿着朝服立于中庭,以太宗能得到像魏征这样的直谏之臣而向他致贺。太宗终于接受意见。不但没有降罪于魏,而且一直倚重他,死后还以失去了他这样一面能经常照自己过失的“明镜”而痛惜(分见《资治通鉴·唐纪十·太宗贞观六年》、《贞观政要》卷二《任贤》)。这两个例子说明,封建皇帝所最关心的,莫过于确保他们的一统江山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与地位。而清官有时虽或违拗和忤逆了他们,但毕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他们提供达到这一目的的帮助。《晋书·良吏序》有一段话:“汉宣帝有言:‘百姓所以安其田里而无吧息悉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吏二千石乎!’此则长吏之官,实为抚导之本。是以东里相郑,西门宰邺,颍川黄霸,蜀郡文翁,或吏不敢欺,或人怀其惠;或教移齐鲁,或政务宽和。斯并惇史播其徽音,良吏以为准的”(《晋书》卷九十《良吏列传》)。这就很清楚地说明了封建统治者与清官之间关系的奥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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