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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的“道统论”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反映

韩愈的“道统论”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反映


饶鑫贤


【全文】
  唐王朝进入中期以后,出现了重大的祸乱,首先是延续了七年多,造成了严重破坏的“安史之乱”。但是,“安史之乱”以后,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种复杂的矛盾非但没有消除,而且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一方面是地方割据势力坐大,拥兵自重,黄河南北藩镇的叛乱仍旧没有平息。而德宗贞元(公元785-805年)以后,统治者却只是采取苟安的政策,所谓“一郡一镇,有兵必姑息之”(1),完全放弃了消除这种祸患的打算。以致养痈遗患,造成藩镇的日益强大和专横。他们极力搜刮财富,争城掠地,互相攻打,使人民继续遭受深重的战乱之苦。另一方面是权贵豪强肆行兼并,佛道二教为虐天下。佛道的为虐突出表现在广建寺观,强占良田,形成了一个“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2)的寄生阶层,使朝廷的财政收入日益减少,造成“国赋散于权门,王税不入天府”(3),“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4)的严重情况。尽管统治者极力粉饰太平,利用江南广大地区生产力的相对发展、农业与手工业的兴盛和城市人口的增长,通过两税、盐政、漕运、矿治等各种剥削制度的推行,用聚敛所得勉强供应大量军费和官僚薪给以及王公贵族的挥霍,来维持封建统治秩序。但朝廷内外,各种矛盾尖锐对立,到了贞元末和宪宗李纯(公元806-820年在位)元和初年,终于先后爆发了以王叔文为首的改革派对宦官、官僚集团的斗争,以及宪宗依靠宦官对藩镇的斗争,并为接着出现的所谓“南衙北司之争”和“牛(僧儒)李(德裕)党争”,种下了祸根。在这样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中以皇帝为首的大地主、大官僚和上层僧侣,虽然仍旧耽迷于奢侈腐朽的寄生生活,但庶族地主或称中小地主阶层、特别是其中有识见的士大夫,从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纷纷提出匡救时弊、包括反对旧的门阀世族势力和藩镇割据,要求加强君主集权,以及力主裁抑佛、道的主张。韩愈,就是这些士大夫中的一个著名的代表。韩愈的思想,包括他的法律思想,鲜明地反映了他所处的这个时代的基本特点。
  韩愈(公元768-824年),字退之,号昌黎,邓州南阳(今河南南阳;一说为河内河阳,即今河南孟县)人。生于唐代宗大历三年(公元768年),卒于唐穆宗长庆四年(公元824年)。三岁丧父,在长兄的抚育下刻苦自学,于贞元八年(公元792年)登进士第,但此后直到贞元十八年才开始发迹,被擢为“四门博士”。次年拜监察御史。旋因上疏极论“宫市”之弊,触怒德宗,被贬为连州阳山(今属广东)令(5)。宪宗即位后,召还,先后任为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郎中、中书舍人。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正月,因上表谏迎佛骨,再度被贬谪为潮州(今属广东)刺史,继迁袁州(属今江西)刺史。穆宗即位后召拜国子祭酒,并先后擢升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等职。韩愈从35岁起至长庆四年57岁病逝为止,仕经唐中期德宗、顺宗、宪宗、穆宗四个皇帝。在为官的二十二年当中,几被陟黜。他之所以成为唐中期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并不在于他的政绩,而在于他在文学上和思想上的深邃的造诣。就前者而言,他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是中国文学史上古文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他所倡导的反对华而不实的六朝以来骈偶文风、要求恢复古代散文传统的主张,到长庆末年,完全取得了文坛的统治地位。就后者而言,他尊儒排佛,以维护儒学正宗为己任,倡所谓自尧舜至孔孟一脉相传的“道统”论,在当时的意识形态领域内“障百川而东之,回狂谰于既倒”(6),为卫护封建正统思想提供了新的理论武器。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韩愈的一生,虽由于“不善处穷”,为图富贵,不惜卑躬屈膝谀悦达官贵人,因而遭到世人的讥评,但在上述两个方面,他无疑都为自己获得了一定的历史地位。所著有他的门人陇西李汉编纂的《昌黎先生集》。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根据近代古文名家相城马其昶校注全集的遗稿,去诗存文,辑为《韩昌黎文集校注》一书,其中的《原道》、《原性》、《论佛骨表》、《与孟尚书》诸篇及大量书牍和杂著,是研究韩愈思想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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