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作者又提出“渐进加优先”的提高直选层级的最优战略。何以需要“渐进”,作者除了提供中国已经进行的改革的渐进经验上的类比之外,还提出了激进的直选制改革有可能削弱强大的中央政权从而危及复杂的转型和发展过程。这应该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分析。作者提出具体的战略设计,分五步,每一步涉及的选民、直选层级等均不相同,且给出每一步大致的时间是5~10年,平均应该是7~8年。设计非常具体。但我有点不太明白作者如此设计的依据。细究其理由,发现与前面比较研究的结论联系不大。
在具体完善直选制的构想与营造良性的社会环境的论述中,作者更是表现出了他对直接选举发展战略思考的深入和细致。这里,提出了要自上而下层层成立既专门又综合统一的选举工作机构,提到了怎样完善选民登记长期有效制,提出了建立层级分明又动态平衡的小选区制,提到了改革和完善候选人的提名制度,提到了改行相对多数当选制,提到了允许单位竞选和个人竞选,但不搞多党竞选。在营造良性社会环境的论述中,作者提出的有关积极推进政治体制配套改革的措施,尤其使人重视。如:改变传统任命制的党管干部模式,一方面在推荐国家机关领导人和人民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加强党内民主化建设,另一方面逐步让地方各级党代表及党委书记也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这应该是国内较早的对党内民主化的具体制度设计。又如:提出了逐步实现和提高中高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这在不久前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已经成为事实,彭的建议是时代的先声。又如,推行县乡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这在实践中也已经在逐步试点。
从这些具体的对中国直接选举制度发展战略的设计中,我获益颇多。但是,我的疑问是,这与前书中多数章节进行的从历史发展模式、社会条件、运行与管理、功能与效应方面对直选制的比较分析有什么联系?如果这种联系不够直接的话,那我们又该如何科学的提出我国直接选举制的发展战略呢?就我的理论直觉来讲,以下的问题是我们在研究中所必须注意到的。
第一,提出直接选举制的发展战略是一个社会工程设计的问题,确保其科学性恐怕是逻辑一贯的理论思维所难以承担的。
发展直接选举制正如彭书所言,涉及一国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诸多方面,在其过程中,不是仅仅一个选举制度的要求在起作用,即使历史主体仅仅盯住选举这一维目标。事实上,历史主体有多重目标,而且,实践进程中有多种主体和多种客体都要参与其中。这就要求直接选举制的构建要能兼顾多重道理,而正是这多重道理决定了直接选举制发展的目标和方式。但这又绝不是逻辑上统一的所谓“合力”之说就能揭示。其实,各种道理之间是非逻辑地组合在一个实践过程中的。这是社会工程的一个特点,由此也就决定了理论思维对此的爱莫能助。而如果我们仅是单方面地从构建直接选举制的要求看待社会所应提供的条件和我们在这样的条件中的行为方式,那么可能设计越具体,就越会偏离即将到来的社会进程的实际。
第二,别国已经进行完的历史进程中的所谓经验对于我们正在展开的社会改造工程可能没有必然的可借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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