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虑及制度改革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正在接受调查和羁押的当事人的命运,更加凸显应予深切关怀的意义。尤其,恶性事件曝光到初步调查结论公开,仅仅不及二十天,如此迅速的处理,勾出我们心底的隐忧:为平息群情的激愤,会不会出现更大的冤情?
建议书上交以后,参加了多个对孙志刚案及相关制度的研讨会。一次关于违宪审查程序的讨论,恰逢广州市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如坐针毡的我在会上激动地提出,收容遣送制度不可能在一、两天内改革,从1982年立宪以来一直在学界争论不休的违宪审查制度,也不可能在一、两天内建构起来,而被指控伤害孙志刚的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理,几天之内就会有对他们的命运至关重要的审判结果!可从已有的报道看,至少有些当事人似乎存在被胁迫加入行凶行列的情形,我们为何不能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
会上的激动渐趋冷静,我也为对与会人员的可能冒犯而略有歉意。毕竟,收容遣送的存废问题、违宪审查的建构问题,关乎未来成千上万人生存的制度环境,关乎未来是否能够避免像孙志刚那样的类似事件的发生。在这些问题上的努力,是同样重要的。然而,想到那些犯罪嫌疑人,内心的牵挂仍然萦绕不去,而且,愈益强烈。思绪偶尔会散发至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或许它对欧洲大陆封建制度的冲击是巨大的,或许它为启蒙思想的广泛传播加上了助推器,可是,当时有多少个体生命在一片群情聒噪中,失去了基本的存在。一个具体的人,出于坚定的信念,为制度的改造自愿奉献自我乃至生命,其精神与情操无疑是高贵的。但是,制度演进的伟大意义,无论如何,不能以强制牺牲弱小生命的伟大存在为代价,尤其在有能力避免此类牺牲的条件下。
宽宥,或应施于制度的受害者身上
法院的一审判决终于迅速地作出了。我的母亲来电:你们的努力成功了,十几位罪犯得到应有的制裁。面对并没有从开始就关注此案的母亲,我只能淡淡地说,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是啊,像我母亲一样从法院判决中得出如此结论的,恐怕不在少数。在乍闻孙志刚案时的悲凉之意,不免又袭上心间。
如果说在此之前,对个别当事人的关切,可能只是在猜疑之中的一种虽然强烈但又朦胧的感觉,那么,判决的出台,让内心充溢着更加明晰、更加强烈的忧虑。当最近的一次研讨会上,一个曾经受过收容遣送的人,义愤填膺地讲述自己一进去就被打的凄惨经历,当一系列的新闻报道揭发各地收容遣送中屡屡出现的血腥殴打,当媒体披露孙志刚案的一些被告在法庭上陈述自己曾经也遭受毒打,那一长串被判刑的罪犯名单,那一项项加于他们身上的刑罚,恍如一根根冰冷的针刺向胸口,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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