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教授:见笑了,小房。从整体上看,上海的法学者较多的面向国际,强调与“国际接轨”;而北京的学者较多的是面向京城,第一时间传达中南海的声音。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北京我也去过几次,逛了两圈,总觉得第一印象就是“皇家气息”太浓,“官气”较重。
汤教授:小房,应当说,这种文化氛围,也直接影响了北京法学者的研究风格。在口吻上,北京的法学者往往斩钉截铁,口气比较大,好像他/她本人就代表了“立法者”或者“官方”似的。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北京的法学者身在京城,“面南背北”,傲视一切,惟我独尊,常常看不起外地法学者。
汤教授:这是需要改一改的,小房。不过也没办法,因为在北京,各大中央国家机关都在那,地理位置上北京法学者得天独厚——哪部法律要修改了,哪个司法解释要出台了等等,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征询北京学者意见,很少会大老远的从外地请其他法学者“入京商议”。
房先生:比如以前推出的“刑事诉讼上法修改草案”、“统一
合同法草案”、“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等,都是北京学者牵头组织的。
汤教授:是的,小房,这样在信息上,北京的法学者就非常迅捷,立法和执法上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能立马嗅得到。
房先生: 而上海作为一个“地方”,不是首都,很难享有这样的便利条件。
汤教授:是的,小房,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上海的法学者信息相对闭塞,动作自然不如北京的学者反映那么快。
房先生:不过这也导致一定的弊端,比如北京有些学者老是围绕立法打转转,阐释“法律精神”,致使“解释法学”发达,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的深入。
汤教授:不过这也是他们赚钱的一次好机会,一部新的法通过了,旧法修改了,他们就可利用这些及时内部消息,获取商业暴利。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以前我就听说过,一部法律在将要出台前,就有几十部关于这部法律的“释义”躺在了出版社的印刷机上“等候”出笼,一旦立法公布,这些“普法”教材马上可以派上用场,大批量发行,使一批人暴富。
汤教授:小房,在这些“财源”方面,上海法学者就没有这么好的条件。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以前徐国栋在《法学》发了篇《
合同法的通过与中国社会的异动》的文章,描写在“
合同法”通过后,一大批教授穿梭于各大机场,忙于到各地“普法”、授课,而一批戴眼镜的研究生模样的人,由于拿到了“
合同法释义”的稿费,也在饭店里“大鱼大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