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先生:是的,汤教授,上海的法学者还很难形成一个什么真正的“帮”或“派”,尽管这种“帮”“派”之争对法学研究也有一定的好处。
汤教授:不过,小房,我觉得,上海法学者作为全国性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小“流派”还勉强称得过去,因为他们毕竟也有自己特殊的地方。
房先生:那么,汤教授,您看这个“上海流”或“上海派”与北京相比有哪些特征呢?
汤教授:小房,比如说在写作风格上,上海的法学者一般比较清新、明快(比如你们学校的郝铁川,往往善于抓住一个个火花),着眼于解决问题;而北京许多法学者的论述则往往精深、抽象,着眼于理论的自足性和完美性。
房先生:是的,汤教授,这点我深有体会,就像陈兴良的《
刑法哲学》、梁慧星的《民法解释学》等等,都具有这样的特征。在发现一个问题后,北京的法学者往往善于从宏观方面,提出“一个根本的解决”,而上海的法学者则往往善于从中观或微观的方面,侧重于技术层面的解决。
汤教授:或者说,小房,北京的法学者善于“务虚”,而上海的法学者崇尚“务实”,重实惠,重实效。
房先生:比如北京和上海电视台的两档法制节目就充分显示这点——北京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暗含着通过对案件的解说,给一个“说法”,给一个“结论”的意思;而上海的栏目叫“案件聚焦”,侧重于从不同的角度解读案情。
汤教授:是的,小房,就拿现在国内两本沉默权的专著来说,北京的易延友《沉默的自由》就较为艰深,理论性强,而你的《你有权保持沉默》则通俗流畅,着眼于现实的考察。
房先生:见笑了,汤教授。我觉得京沪两地法学者在思维模式上也是有差别的。
汤教授:是的,小房。应当说,北京的法学者较多地侧重于演绎思维和概括性思维,从一般到个别,非常看重理论的推演;而上海的法学者则往往重视归纳方法,就事论事,提出一个具体的解决办法。
房先生:汤教授,从整体上看,北京的法学者崇尚思辩,抽象思维能力强,视野较为开拓,有“大气”,宏观方面把握较好;而上海的法学者应用能力强,着眼于中观和微观问题的把握,较少“号召”什么、“呼吁”什么。
汤教授:是的,小房,上海有句古话叫“螺丝壳里做道场”,一方面,上海作为一个“地方”区域,上海的法学者活动空间小,伸不开手脚,视野有局限;另一方面,他们对每一件小事也往往做的较为精细,容易出些精品。
房先生:所以,在有些问题上,上海的法学者眼光是比较敏锐的,对前沿问题较为敏感,汤教授,比如您和您们学校的部分老师进行的基因等生命法学研究,就颇具前瞻性,也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