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合作社的结构与生产合作社很相近,不同的是“社员”是按照其向合作社购买的而不是出售的产品的数量来确定各自在合作社净收益和表决权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互助储蓄和贷款联合会以及信用联盟其实都是消费者所有的合作社。 由消费者所有的供电设施正在供给美国1/10人口的生活和生产用电。 一些家喻户晓的重要企业如万事达信用卡、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以及真值五金连锁店(True Value Hardware)等都是由各地的营销商所有的服务和供给合作社。
(二)资本合作社
耶鲁大学Henry Hansmann教授假设了一个“资本合作社”,它的形式与G Martin的牛奶合作社形式几乎完全一样。
首先,合作社的每个社员(members)要借给合作社一定数目的现金,合作社用这笔资金来购买设备以及营运所需的其他资产。作为回报,合作社向每个社员支付一定数目的利息,这个利息通常都非常低,以确保合作社在支付利息以及其他开支后还有相当数量的净收益,企业按照每个社员贷给合作社的资金的数额确定净收益的分配比例――或者在收益发生的当年以股息的形式分配,或者在清盘时以净资产的形式分配。同样地,表决权也是按照每个社员向合作社提供资金的数量按比例在社员中间分配。同时,作为一种补充性融资方式,合作社也可以向非社员的其他人借入资金,但只按一定的利率向该债权人支付利息,而不允许其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净收益的分享。
很显然,这个资本合作社就像牛奶合作社一样是一个由生产者所有的企业 ,典型的商事公司也是如此,它们其实是由资本的出借方所有的企业。
实际上,资本合作社的结构与典型的商事公司“几乎完全相同”。 他们之间的共同之处之所以不那么显而易见,是因为在商事公司里,企业为了方便起见把支付给社员债权人,即通常我们称之为“股东”或“股票持有人”的利率一概定为零,这就在一定程度掩盖了社员投资的贷款性质。 所以,商事公司其实只是合作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总得来说,合作社是一种由“客户”掌握所有权的企业 ,而向企业投入资本的人只是合作社众多客户中的一种,通常,我们所说的“合作社”仅指“客户”所有的合作社,而不包括“投资者”所有的合作社,即商事公司。
(三)商事公司与其他合作社区别
商事公司的构造与其他合作社还是有区别的。
在商事公司里,股东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期限不是以年或其他固定的时间单位来计算,而是永久性的,尽管单个的股东也可以通过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来撤回投资,股东作为所有人从整体上来说只能在公司解散时才能收回股本;在其他合作社中,社员通常都可以自由调节与合作社交易的数量,甚至终止对企业的“惠顾(patronage)”。 但是这种区别并不是绝对的,投资者所有的商事公司有时也允许其成员在某一特定时间以后撤回投资,有的甚至允许投资人在任何时候撤回投资(比如标准的合伙企业),开放型的互助基金就是一个例子。相反,很多合作社却经常要求其成员承诺长期惠顾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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