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发呆
徐爱国
【关键词】访谈:发呆
【全文】
访谈:发 呆
十月的北京正是秋风送爽,层林尽染。一个喧闹的午后,笔者敲开了坐落在
喧闹的四环路口的“徐宅”大门。书斋不大,却弥漫着浓浓的书香气息,有一种错
落的充实感。下面便是在小屋里愉快交谈的整理记录。
一,南征北战,乐在其中
记者(下面简称记):您本科就读于武汉大学,硕士期间又转战人大,最后选择了北大。这样南征北战的求学经历对您的治学有什么影响吗?
徐爱国{下面简称徐):我的历史背景是比较复杂(笑)。最大的好处是无论到什么地方开
会,都有我的校友(笑)。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风格,我呆过的这三所大学的法学院也是各有
所长,它们的熏陶使我在做学术时能够打开视角,而这对研究的深入和创新是很有益处的。
而在北大的经历对我至关重要,这里深厚的文化积淀、严谨的学术传统、宽松的治学环境、广泛的国际交流十分有利于我的学术研究。
记:法学现在很热门,但法律史却较为冷僻。是什么原因促使您作这样的选择呢?
徐:一般而言,选择史学专业主要有两个理由吧。第一是“扶贫专用”,为改变自己的生活处境,比如上研,户口,两地分居……(大笑)总之就是机会主义倾向了。第二,兴趣使然。在一本书里,我曾经把西方法律思想史比喻成一个美丽的陷阱。”美丽”,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深入前人的灵魂深处,去体会法学家们对于法律的独到的感悟,品味他们对法律的表达方式,享受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精神贵族式的悠闲;所谓的“陷阱”,是因为它的社会回报率比人尴尬,付出的艰辛与收获的菲薄让人感到无可奈何。
记:在很多人眼中,法律史是枯燥的古板的教条,而您却尽量使它具体化和生动化,您在法律史领域独特的治学和授课的方式让大家耳目一新。那么,您是如何发现出法律史的另一种魅力的呢?
徐:所谓的枯燥乏味,其实是外界的强加,那只是对传统意义上的法哲学的一种极为片
面的感性认识。其实,法哲学从一开始就有两大分支。一派是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理性法
理学,这一派大致代表着传统意义上的法哲学。另一派则非常感性化,代表如柏拉图,尼采
等。所以法律史也是鲜活有生命的。
如何看待历史,怎样去认识历史对我们的警醒作用,是值得我们每一个研究社会科学的
人深思的,而不仅是我们这一群掉进故纸堆的书呆子的专职和垄断。我一直这样认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