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司法遇到催眠
王琳
【关键词】催眠 证据 可采性
【全文】
催眠师正和一名看起来已进入睡眠状态的女士窃窃私语:“时光在倒流,你回到了二十多年前,这时的你只有五岁,正在上幼儿园,充满儿时的欢悦和烦恼……”。渐渐地,这位女士开始以幼儿的腔调与催眠师交谈起来,倾诉她童时的经历。
这只是我们在屏幕上所见过的典型的催眠场景,但除了一丝诡秘的气氛和深深的好奇,对于催眠,我们的印象可能再没有什么。
一块荡来荡去的怀表,或一支看起来平淡无奇的铅笔,加上几句一听就酥到骨头里的软绵绵的话语就能使一个人完全放弃曾经紧锁的隐私的大门,说出埋藏于心底的秘密。这是艺术的创造,还是真实的科学?催眠术真有这么神吗?
在西方,最早的催眠术是由维也纳医生麦斯麦发现的。麦斯麦从物理学家和神秘主义者P·A帕拉塞尔苏斯,及J·B范赫尔蒙特那继承了这样的观点:电力和磁力在宇宙之间无处不在,无论任何人都会放散出一种磁石的流质,而且都可以随意运用这种流质影响他人的精神和肉体。詹姆斯·布雷德,一位曼彻斯特公认的名医后来从生理学的角度阐述了这一现象。他认为:长时间注视某物,便可使眼脸的上举肌麻痹而引起不自然的睡眠。从此催眠的方法与事实渐为医学界与心理学界采纳。
尽管如此,催眠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仍只是在缓慢扩大。鉴于人们对这一神秘现象的争议至今仍绵延不绝,这也使得催眠长久以来一直在司法的大门外徘徊。生性保守并以稳重为要务的司法似乎并不愿意备受争议的催眠渗合进来。
1983年7月3日,美国阿肯色州发生了一起案件,因为催眠介入让本该平淡无奇的审判变得复杂起来。司法与催眠终于有了它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那天晚上,劳伦·洛克与其丈夫弗兰克·洛克因是否保持继续同居发生了争吵,在劳伦想离开住处外出用餐也遭到丈夫的拒绝后,两人开始打斗起来,纠缠中劳伦手中的枪响了,弗兰克应声倒地。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发现弗兰克胸部中弹倒在地板上,而劳伦则不停地惊谎呼救,并不断地试图打电话通知弗兰克的父母,警方认为劳伦的行为已干扰了侦查而将其带离现场。事后,根据劳伦向警察所作的供述,当时两人正在争吵中,劳伦在站起来想要离开房间时,弗兰克掐住了她的喉咙并将之朝墙壁推撞,在被推到墙角的瞬间,劳伦随手拿起置于桌上的枪并朝着门口的方向指着,但在弗兰克的继续推打下,子弹击发,悲剧也因此而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