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独经济学,法学也被怀疑是不是科学。我们追求的法治其实从来没能证明自身就比人治好,无非是自近代始,法治的西方文明打败了人治的东方文明,我们在学他们。唐宋如果也有学者研究人治法治的话,结论一定相反,因为奉行法治的希腊罗马早就灰飞湮灭了倒是人治的中华繁荣昌盛。法治的国家强大就学法治,人治的国家强大就学人治,这多少有点牵强地在以果推因。最近学者欢呼制定民法典说是可以张扬人民权利建设法治,中国法官素质低下所以不能效仿英美没有民法典的做法。马上有人跳出来问:中国法官的素质比两百多年前美国建国时的法官还要低下吗?那些西部牛仔法官都可以没有法典但建设了法治,我们为什么非要制定法典才能建设法治?欢呼民法典真有点瞎起哄。迄今法学做的所有都是在解释现象,还从没有理性(RATIONAL)地解释自我前瞻未来。谁能断言废除死刑社会一定变好了还是变乱了?郑戈在北大法律评论有篇题为《法学是不是一门科学?》的文章,法学者自己也动摇法学是科学的信念了。
岂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也不断被怀疑是不是科学。物理学到了光的波离二象性的时候就开始有点勉强地臆断了,再到天体物理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干脆就直接承认是猜测了。生物化学探讨到生命起源和进化的时候怎么也解释不了中间的脱节。数学证明了那么多还是证明不了为什么1加1必等于2为什么两点之间线段最短。科学应当是自足的体系应当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如果连自身都解释不了就不叫科学了。所以难怪大科学家牛顿晚年要信上帝,他对科学研究了一辈子自己都怀疑还有没有科学了。
归结起来,到底供给学派的小额储蓄征税对还是所期盼的福利社会主义好谁也说不清。没有可以足够论证推断未来的理性(Cognitive),有的仅仅是经验积累的感性(Affective)。经济学不是科学,法学不是科学,自然科学不是科学,哲学是玄学更不是科学。一切自称理性的科学都死了,上帝活了。
一百多年前一生只写了两本案例集的兰代尔(Langdall)被哈佛校长化学家艾略特(Eliot)聘为法学院长,因为他是当时少有的几个认同法学和化学一样是科学的人。一百多年后又有那么多人否认所谓的法学化学都不是科学。想起来就象当年一伙小孩说皇帝穿了衣服的,另一伙跳出来说:啊,啊,他其实没穿衣服啊!虽然我又读了三年书,头脑里却更加象糨糊了。你要问我那到底是不是科学,皇帝到底穿衣服没有,对不起,我近视,看不太清。我甚至在怀疑我大摇大摆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上帝眼中和别人眼中的我到底有没有穿衣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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