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对于把创造性劳动和抽象物融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任务来说是基础性的,因此,后工业社会十分强调知识在生产中的作用。抽象物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越大,对技术硬件的生产需求也就越大。抽象物把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推向更高的水平。非常明显,每一代新技术都会带来更大的投资消耗。手工工具是低廉的,而机械工具则不然,而电脑控制的机械工具更不同。当抽象物以既存的形式被吸收到生产中时,其消耗很少甚至没有消耗。不过,就投资的意义而言却是巨大的。无形物产生更高水平的有形商品。抽象物的目标是工业的商品生产,其结果不可避免地是更少的工人被直接雇佣于这种生产。与此同时,要求有更多的服务性工作去配合更高水平的生产。对资本家而言,他们必需保持已经成为技术一族的技术所要求的投资水平,对此他们毫无选择。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一个资本家总是要杀死许多人”。[53]
知识产权现象似乎为宣布激进的社会变革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证据。资本主义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为生产力发展找到了新资源,于是,创造性劳动被带到生产性劳动的框架中。不过,这种转换的可能性在相当一段时期仍以商品积累为基础。当然,知识社会可能通过新的交际手段和信息技术,获得对各人的工作模式认识的机会,将他们从异化劳动的条件下解放出来。不过,如果马克思关于商品性质的分析是对的话,那么,资本主义社会是不会利用这个机会的。抽象物被商品生产所吸收并成为它的一部分,成为巩固资本主义的技术硬件。新的不平等的出现,如信息贫乏相对信息富足,不过是隐藏在生产力背后的旧的不平等形式的再现。创造性劳动者不过像其他工人一样,最终会发现他们也是处在异化劳动的环境中。
知识产权对科学技术行为的影响是向后者提供了一种保证规范。显而易见,自然科学会成为自然生产力的一部分。各个资本家认识到,如果不进行经常不断的生产工具的革新,资本生产就难以为继。[54]现代工业是凭借科学技术进行的产业。在马克思看,技术科学的现代形式来自于工业,其使用价值对于所有打算不断寻求改进生产技术的资本家而言是不言而喻的。到头来,科学技术会发现自己早已被挤压到为资本服务的行列中。
科学规范的实践亦开始发生变化。传统上科学家围绕拓展知识的目标来组织他们自己;而这个目标服务于科学精神主要包括四种价值:普遍性、共享性、无私性和探索性。当知识产权规范把创造性劳动融入生产的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时候,它也开始在改变科学的风气(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改变只是更深一层原因的一个表征)。这种改变包括,鼓励信息的共享,思想的公开和交流,获得奖赏的刺激、以及科学的无道德性和认识等。知识产权规范也开始控制科学创造活动,公开知识和交换思想不再被热烈主张;因为,除其他原因之外,它们与知识所有权主张相抵触。科学研究的方向越来越被国家权力通过知识产权来加以控制;思想可以被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拥有的事实本身就是科学劳动已经成为异化劳动的真实标志。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资本主义商品性质的分析,以及它对各个资本家行为的理解和这些部分的相互作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知识产权的任务就是要把抽象物或创造性劳动融入到商品生产中去。这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伴随知识共有财富观念的破除,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知识劳动创造者会发现他们自己的社会角色一如既往。将抽象物融入生产或许会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一个助力;但是,并未摆脱它作为异化劳动结果的命运。
结语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坚持认为,私有权是因分工而产生的;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分工的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就其具有的更快地发展生产、创造物质财富的作用而言,分工的生产方式具有合理性。于是,与分工相伴的私有权的存在也就具有客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5]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从效率的角度来看待私有权的产生的原因的。因此,可以把马克思的私有权理由的分析归结为效率的主张。资本主义社会将社会生产的分工发挥到了极致,并因此而创造了空前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也正是由于这种分工所致,市场竞争亦愈演愈烈。由于竞争的压力,资本家不断寻求生产力发展的新的动力。创造性劳动无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好资源。知识产权依其商品化特征发展了资本主义的商品本质。知识产权的发展使资本主义具有了另外一个显著特征,即创造性劳动的商品化。创造性劳动提高了生产效率,也因此弱化物质性劳动力的作用。创造性劳动的在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推向更高水平同时,也缓和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然而,与创造性劳动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仍然被用于维持原有的不平等状态,甚至还造就出信息穷人和富人的差别。由于资本主义社会通过知识产权将创造性劳动整和进生产过程,创造性劳动者如同其他雇佣劳动者一样也成为异化劳动的工人,科学研究和发现也因此而成为异化劳动。总而言之,科学技术创新实际上是在为资本服务。
虽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没有直接对知识产权现象进行剖析,但是,在对资本主义商品本质以及对资本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的分析过程中,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却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分析和研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无疑对我们认识和理解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本质及其属性大有裨益。
【注释】 在中国,马克思主义被视为社会主义国家和法律的主要的指导。现行的中国的知识产权理论明确宣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参见198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