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细胞基因治疗的目的应严格限制在遗传缺陷治疗上,任何非治疗性的生殖细胞基因干预都是不允许的。
生殖系基因治疗的技术手段很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相当大的危险性,它的临床应用不仅可能无法达到纯化人类基因库的目的,而且可能导致对人类进化及生态平衡的破坏。因此,生殖系基因治疗目前尚缺乏进一步讨论的基础,任何人也无法为这种疗法提出令人能够接受的辩护理由。
尽管如此,生殖细胞基因治疗仍有可能代表了人类遗传病治疗的未来方向。在精卵、胚胎阶段一次性手术,如果技术条件成熟,不但治疗费用低廉,而且其矫治效果将延及后代,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而一般的常规治疗不仅费用昂贵,且一般都是维持性治疗,不能从根本上治愈疾病,达到提高人类整体生存质量的目的。生殖系基因治疗,只要把目的控制在治疗遗传病上,而不是企图改变人的遗传结构,进行所谓的人种改良,就是比体细胞基因治疗更有效、更彻底,医疗费用也更便宜的治疗方法。只要技术条件允许,病人的安全又有保障,我们为什么不改变自己的传统观念去接受新事物,而让这样美好的技术蓝图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呢?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战争、有选择的交配、生态环境、饮食习惯、医学技术,一直在静悄悄地改变着我们的基因库。人类文化和社会结构对我们的人格、个性和人类的作用,在程度上远远超过了选择少数基因的影响。我们既然可以接受社会文化传统对个人品格的巨大塑造作用,为什么就不能做生命科学上的改变呢?生殖系基因治疗实际上是体细胞基因治疗的延续和扩展,它有可能使人类永远摆脱癌症、脊柱裂、无脑畸形、血友病等遗传性疾病的可怕阴影,我们有什么理由将这门会为人类带来巨大益处的新兴科学拒之门外呢?
增强基因工程不再是治疗遗传疾病,而是导入外源基因以使人体内正常基因功能的不足得到补充。例如增加身高、增强肌肉,使长期记忆力加倍等,但这种增强不能传至后代。在某些情况下,增强基因工程是合乎伦理的。例如动脉粥样硬化与血中胆固醇含量增高有关,而低密度脂蛋白(LDL)可以降低血胆固醇含量。如果将补充的LDL受体基因植入正常人,可以大大降低动脉粥样硬化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问题在于增强基因工程在很多情况下又具有非治疗性的目的,这就关乎到伦理问题。一个人需要增强哪些方面的功能?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怎样选择增强对象,政府有没有必要对增强的目的和功能类型加以限制,以切实保证未受增强之人不受歧视或处于竞争的劣势?政府采取大规模的国民体质增强行动是可取的吗?如果父母自作主张的将一个生长激素基因植入他们正常生长的儿子的体内,以使他长成一个大个儿的足球或蓝球运动员,这合乎社会一般人的伦理道德观念吗?我认为,是否考虑功能增强完全是个人自愿的事,任何人没有权利代他人作出决定,或者为他人设计生命模式和生活模式,否则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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