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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解的伊拉克战争

无解的伊拉克战争


莫志宏


【关键词】伊拉克 战争
【全文】
  为什么会有伊拉克战争?战争的最终结局如何?这些问题似乎只能由国际问题的专家来指点迷津,而一般的小老百姓就只有看热闹、瞎起哄的份。不过,在咱小老百姓的眼里,再宏大的叙事却都可以转化为身边的俗事来加以理解从而形成自己的意义之网。
  伊拉克危机的产生有点类似于好管闲事的邻居对别人家务事的干涉,被干涉的家庭以主权独立为由要求免受干涉,而干涉者以被干涉家庭内部发生了不能容忍的暴力为由要求实施干涉。我们姑且不论干涉者的居心,而直接考虑干涉或不干涉的客观效果,就会发现干涉与不干涉对于伊拉克人民来说,都绝不是福音:内部的暴政与外部的仁政不可能满足既要自由又珍视血脉与传统的人民的需求。这就好比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在寄希望于外来干涉的同时又对外来的干涉有一种本能的抵制。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这种二难处境在一定程度上由国家作为暴力的唯一合法垄断者这个事实而得到缓解。通过把暴力赋予一个合法的垄断性的机构,并由这个机构担当其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既将个体从狭隘的血缘关系解放出来并为其个性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机会,同时又以其非人格化的身份避免了由“异族”或“他人”统治所造成的心理障碍。加上国家对家庭事务实施有限的干涉通过各种程序控制建立在更为理性的基础之上,因此,国家的“内政干涉”行为其合法性就具有了多方面的支持。
  但伊拉克危机的出现正在于没有这样一个类似的组织使这种内政干涉行为合法化。这就必然使得干涉者的身份如同干涉他人事务的邻居一样,其身份受到各方——伊拉克人民、伊拉克政权、国际社会——的质疑。与已经存在唯一主权者的格局相比,这种格局对应的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其中,促成均衡的动力或者说不均衡状态演进的动力就在于具有各自利益的理性主体——在市场中是理性人,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是理性的国家——的自利行为。看来,市场机制的原理在国际政治领域仍然适用。不过,且慢,我们只能将这种状态称为准市场机制,因为真正的市场机制从来不可能抛开规则——且是由强力维持的规则。但在一个公权力严重发育不全的国际政治博弈格局中,博弈的收敛趋势将难以保证,而暂时的均衡解也绝不是唯一的,并且充满了变数。美国的策略相当于整个棋局中的第一步,这个第一步将极大地影响整个棋局的发展。这个第一步如果取得成功,将会对理性预期下的其他国家产生程度不同的示范效应:国力弱小的专制国家,可能会有所收敛,而国力强大的专制国家,则有可能凭借其在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地位而以各种理由攻击美国的做法,并进一步在世界范围内抑制示范效应的波及范围与程度。从人类社会的发展需求着眼,我们当然希望即将呈现的是一个良性的国际政治演进格局,即更多的国家在这个竞争性的国际经济政治舞台上向着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发展。那么,什么样的国家行为相对来说有助于实现这一点呢?在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主权者存在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关注的只能是自利的国家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客观效果,至于指责特定国家的决策是否出于险恶的目的则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当不法之事就在你的邻居发生、同时又不存在主权者以及主权者制定的法律之时,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干涉与不干涉相比,何者更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尤其是,当大多数人主张不干涉、并且指责干涉者的不良居心时,如何评价干涉者的举动?在我们看来,干涉者不管其动机如何,其行为都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价值,因为如果没有出现一个这样的干涉者,沉默的整体只会纵容不法行为,相反,出现了这么一个反对的力量,尤其是强有力的反对者,将会对邻居的不法行为形成可贵的制约。当然,干涉者有它的私人利益、在进行干涉的时候很可能过度,但“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起没有这么一个干涉者的情况相比,这已是一种次优的结局。谁叫现在国际社会没有成熟到建构一个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的主权者的程度呢?这是无奈的历史现实,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此后的无数代人都必须清醒认识到、并不得不学会接受的客观现实。
  当我们抛开对干涉者心理状态的分析,而开始关注干涉的客观效果时,我们就已经在对事件采取一种唯物主义的态度了。马克思曾经针对英国把印度变成了殖民地一方面承认英国做法的非正义性,但同时也认为,英国实际上不自觉地充当了历史的推进器。这种唯物主义的观点同样可以用于解说美国此次的行动。正义与不正义,在一个利益至上的国际格局中,似乎唯有抛开形而上的正义观进入历史的视野,才能对其有所认识。根据在中国倍受广大知识分子喜爱的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的观点,个人的自由而非集体的自由,才是最值得珍视的自由,美国的做法恰恰在客观上符合这种要求。而马克思关于人类进步是从小的共同体逐渐进入大的共同体并在这个过程中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观点也是与之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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