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又如何?据说涉嫌偷漏税一千余万!据说“若干年以来”“一直”在以某种手段偷漏税——那我们的税务部门这若干年来一直在做什么呢?视而不见?还是高抬贵手了?难道没有经常的检查?检查恐怕还是很多的,许多部门不是经常在企业搞检查、评比、调研等等诸如此类的公务活动吗?可惜就是没发现——没发现那是必然的,我们不能要求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发现每一笔有问题的款项。可这是一千多万哪!是“若干年”以来啊!难道今天参与查帐的税务官们就比以前的税务官聪明?廉洁?公正?
我们只能说,尽管我们有了许多法律,但还是没有良好的法治。法治的精神是什么?法律不是杀威棒,法律也不是惩戒触犯者的戒条。法律是规范。这个规范是要求每个人良好遵从的、具体到每个环节的规程。诚然,不遵守法律必然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们要清楚,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规则,管理者(或者用时髦的说法——服务者)有义务建立规则、执行规则、监督被管理者的执行情况、指导规则的贯彻实施,最后,才是规则被打破后必须的也是不得已而实行的惩戒。简而言之,法治是日常的按规矩办事,而不是运动,更不是惩戒。
如果说,我们的管理部门在食人鱼这类事件发生前能够有某种规范(物种引进并非第一次),同时也以真正管理者的姿态进行社会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多走走鱼市,少坐坐机关,怎么会发生大规模的食人鱼进口事件?而如果说工作失误,没有有关的规范,你又有什么依据剿灭人家的食人鱼呢?即便是必须剿灭,恐怕也要给人家赔偿吧?难道还能当着电视摄像机振振有辞?且不说对于动物园这样的以引进物种为生存基础的机构到底会不会造成食人鱼的扩散。
如果说,在网吧刚刚兴起的时候,我们的市场管理者能够多做些调查研究工作,对于新事物进行必要的法律规范,如果说,在网吧发生了小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调整管理模式,如果说,我们的管理者能够多走走网吧,也许就不会发生各种各样民怨沸腾的大乱子。
而如果说,我们的税务机关不是把缴税通知一发了之,而是经常性地对一个公司进行税务方面的检查,刘晓庆恐怕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一是她的胆子就不会这么大,二是她的生意不会这么大,那么她今天涉嫌的罪名恐怕也就没有这么大。
当然,今天,这些如果都没成为现实。不过,我们也要理解执法部门的苦衷——我们人少、经费少、时间少、手段少。确实,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的管理部门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工作不是没了,而是千头万绪了,我们的经费不是高了,而是相对不足了。不看到这一问题,就不能看到“运动式”执法的根源。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恐怕首先是要政府放弃不该管的事情——例如搞个工厂啊,搞个项目啊什么的,裁掉不需要的人——例如批项目的、盖印章的,而同时,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市场秩序。裁掉机关的人,增加跑腿的人——各种市场管理人员。只有这样,我们的健康市场才不再是梦想。记得看过一个香港电影,其中有个镜头至今难以忘却。两个警察深夜在街道上巡逻,每隔一段时间,走过一段距离,就要对巡夜情况进行登记。如果我们的市场、我们的国家有这样的不辞劳苦的“守夜人”,而不只是有那些出了乱子后,听见击鼓才升堂的县太爷,我们该多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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