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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

  哈耶克在本书导论中提出了他的核心概念“扩展秩序”。在不精确的意义上,这种扩展秩序常常被人们称为资本主义。这是他早年“自发秩序”思想的延伸。他指出“为了理解我们的文明,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享受的文明的恩泽,并不是在启蒙之后由某些智者和道德家通过理性和良心建构文明的结果,而是自发的,甚至可以说是盲目的扩展秩序的结果。哈耶克喜欢维科的深刻见解“人变成了这个样子,但他并不理解这一过程”。
  用来论证“扩展秩序”思想的是生物学和经济学理论。哈耶克最大的论证武器就是进化论。在这方面由哈耶克本人说是继承斯密古典传统,他甚至认为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在他读了斯密的《国富论》之后得到启发而形成的,但我想指出他在本书中未明确指明的事实,就是他显然更大受惠于阿尔钦安1950年那篇石破天惊之作“不确定性、进化和经济理论”。哈耶克把它放在了本书长达25页的文献目录的第一位,这当然是个巧合(Alchian首字母排在第一位)。不是巧合的是,阿尔钦安已经在20年前的这篇文章中提出了理性和最大化假设不能从人类行为的原因上去理解,而是要从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上去理解,同时也是他首先把经济学和生物进化论联系在了一起,而这正是论证哈耶克核心概念的关键。
  如果说写作《通往奴役之路》时的哈耶克必须对极权主义进行直接的异常艰苦的阵地战式的反驳的话,写作本书时的哈耶克在论证时显得兵不血刃,因为他此时已掌握了“进化论”这一对方无法招架的“核武器”。对“社会主义”的某种理性设计的道德体系,哈耶克并不直接反驳,而是以进化论为视角,试图从发生学角度回答“什么是道德?”,从而抽去对方论证的基石。他的第一章的标题“在本能和理性之间”就已经做出了极为简练的回答: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最先具有的是人的本能,在人际交往中逐渐形成了本能所不具备的某些抽象原则,这被称作习俗或道德,而同样由进化产生的是理性。道德介于本能和理性之间,是维系扩展秩序的纽带。哈耶克区分了两个概念,道德和自然道德。他认为,道德是进化产生的,它限制了自然道德,即让小群体聚集在一起并保证该群体内部进行合作的本能。古老的本能反应,如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等,属于自然道德,它构成了次级秩序,即原始部落的秩序,而道德构成了扩展秩序。和通过基因遗传和自然选择的生物进化论不同,文化的进化是通过模仿式的学习传递在自然选择中产生。道德是习得的,模仿而来的,不仅如此,人类的很多行为规则,特别是有关私有财产、诚信、契约、交换、贸易、竞争、收获和私生活的规则也是因模仿而代代相传。可见,道德既不是人类的天性,又不是理性构建的产物,它纯粹是进化的产物。冲突不像通常所认为的存在于感情和理性之间,而是在内在本能和通过学习的规则如道德之间。所谓把人从道德枷锁中“解放”出来,实际上是把人带回他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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