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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学研究中的“痞子文风”及其解析

当前法学研究中的“痞子文风”及其解析


房保国


【关键词】法学研究 文风
【全文】
  当前法学研究中的“痞子文风”及其解析
  房保国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当前法学研究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不良文风横行,学术行为失范,“天下文章一大抄”, “猫腻作品”太多,“一稿多投”问题严重,“办刊收费”情况突出…… 笔者将这些不健康的因素与非正常的现象归结为法学研究中的“痞子问题”[1],这些问题以往学者未加注意或者关注较少,以致“痞子文风”横行,极大影响了当前法学研究的健康进程,对此倘不加以关注或者及时加以防治,必将不利于法学研究规范的形成和学术传统的确立,其恶果是不容忽视的。
  当前法学研究中的“痞子行为”,笔者归纳一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 “天下文章一大抄”: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不是一个新问题,它在中国法学研究中已经横行了很久,比如拿法学中的某部门法来说,自“文革”后复兴,先是抄台湾的,后来又改抄日本的,虽名为“借鉴”,实质为照搬——这也没办法,因为现代法学本来就是西方的“舶来品”,不抄他们的又能抄谁的呢?所以,在法学研究中对国外的东西有所抄袭,这是难免的。
  但我们不能因为抄袭国外的有情可原,就可姑息这种行为的恣意发展,对此行为,除去其中的侵犯知识产权不说,该种没有任何创新的“填鸭式”输入,是没有多大价值的,长此以往是不会有多大创新的。但反观国内的某些教科书,对国外的一些理论抄来抄去,以讹传讹,同种类的几本教材,除去改头换面的部分外,有许多内容是大同小异的。
  笔者在写作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同一专题的几十篇论文常常有两到三篇的文章,许多段落是一模一样。最可恨的是那些抄了别人又不注明出处的文章,看了半天之后还得让读者给它辨析半天——到底是谁抄谁的——对照下来的结果常常是两篇文章大同小异,就连错的地方也都一模一样!这不是抄袭又是什么?
  笔者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是“痞子文风”中的诸恶之首,它严重破坏了法学研究的正常秩序,浪费了社会资源,不利于学术研究的进步与更新,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成果的不良行为,它与强盗无异,因此必须戒除。
  二、 学术行为失范:
  与上述作品中的抄袭行为相适应,法学学术行为失范是当前法学研究中的突出问题,这其中的典型体现,就是有些文章缺少引注——洋洋洒洒几千字甚或上万字竟连一个注释都没有,真让人怀疑它这些文字是抄来的还是自己冥思苦想生造出来的。
  关于引注的重要性,林南平先生在一篇论文中专门谈到:注释和命题(thesis)是一篇博士论文的“皮囊”和“骨髓”[2],这虽是主要针对博士论文而言的,笔者认为,它对普通的论文写作也应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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