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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声响起来--美国法学院生活记实

  大法官来之前,老师让我们读几个案例,很多,很烦。原来总是不能把案件的重要事实清楚地记在脑子中,从准备听这个演讲开始,我给公司法书做“补丁”,把案例主要问题写在一张小纸上,贴在书上。边看边写,说也奇怪,脑子里居然前所未有的清晰,这几个经典案例很有趣,而且法官判决写得精彩极了,他们串起了美国公司法关于要约收购的基本准则的发展史。那天居然忘记了吃午饭,觉得好快乐,一直看到下午上课前,匆匆抱着三本书跑到教室觉得整个人清新如风。
  听他讲的时候,我简直全身心投入,拼命记,发现一个案例就是一个脚印,直到今天确立完整的收购兼并中董事会权力的准则。这个演讲如沐春风,让我收获非常大,大法官从DE公司法的141(a)董事会管理权开始谈,到BJR规则,到忠诚义务的经典案例Smith v. Van Gorkam,到102(b)(7)规定可以用公司章程免责(忠诚义务不可免),到收购兼并中确立新规则的Unocal,到补充条件的Unitrin,到两个特例Paramount v. Time和Paramountv.QVC,再到确认毒丸合法的Moran v. Household,到最后一个Revlon确定董事会必须做“auctioner”,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演讲结束的时候我还不肯离开,只有一个词能形容我的感受“痛快淋漓”,觉得舒服,头脑里请清楚楚,好满足。
  从这节课开始,我喜欢上了公司法。发现wachter的课讲地越来越生动、有趣。他给我们无数的“hypo”,假设出一个简单的CASE,然后让我们别急于解答,给我们讲案例和法规,把所有知识都讲完了,再回头看那个hypo就非常简单。他的hypo里的当事人名字总是出乎我们意料。他讲合伙,里面的合伙人叫Barbie Doll(芭比娃娃)和Money Bag(钱袋子);他讲控股股东和公司的交易,股东叫Cookies(小甜饼);他讲内幕交易,没有泄密的人叫good man, 违反诚信责任的人叫bad man。他给所有的人都加入他的感情色彩。对我而言,所有的案例都不再是辛苦而是快乐,再也不怕老师提问了。
  上文提到大家都害怕被点到,压力太大,课堂气氛太紧张,于是有人给Wachter发EMAIL反映这个问题。他居然在课上宣布说如果被点到不想回答问题,可以“pass”给其他人,真的吗?他刚宣布完后的二十分钟,一个被点到的男孩紧张的说“Can I, I, I pass?”Wachter很善良的说可以,说他是第一个行使这个权利的人,问他想PASS 给谁,男孩太紧张了,停顿了两分钟,说“YOU!”整个教室里的人都笑了起来,这是第一次大家在这门课上笑。Wachter也笑了,他的笑容非常真诚而窘迫,等大家笑了五分钟后,他才边笑边说,好,我的规则没有说清楚,这次我来回答,但是下次必须说好PASS给谁,左右同桌都可以,否则就要自己答。
  自从有了这个制度后,我们的课堂气氛轻松了很多。大家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有一次,wachter问一个黑人女孩“Could you please tell me the answer to …….”话说得非常客气,还没有讲完,那女孩大声说“NO!”声音自豪又响亮,盖过了他的后半句,大家忍不住大笑。Wachter窘得摆开双手,也笑,好无奈。但是他没有逼问下去。而是找了另外的同学。从这次以后,答NO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听上TORTS课的同学讲,那个教授根本不可能让你躲掉,追着一个人有时侯问40分钟,而且两周就把所有人都问一遍,按照座次表顺序,谁也跑不开。进了那个教室的门,大家就紧张地想逃掉。相比之下,Wachter 好宽容啊。
  但是也有几个人是抢着回答问题的。我坐在第二排,正对着wachter。第一排只是在最右边坐着五个人,其中的三个美国男孩挨着,每人一个笔记本电脑,上课记笔记非常认真,而且极爱回答问题,他们也爱问wachter问题,很有水平。我给他们起名字叫“三剑客”。最左边坐着一个人,长的比老师还高,有1米9,他是美国人,但是听说好象有巴基斯坦血统,长胡子,年纪很大,好象有三四十岁的样子,据说是哪个学校的老师。他的口音很奇怪,又慢又有着一些含糊的象波斯尼亚的怪怪的音。但是他回答问题总是有条理又简练,我羡慕地不得了。他上课爱发言,下课总跑去找老师问问题,每次我离开都看到他们两个站在讲台上象颀长的两棵树在那里讨论。
  渐渐发现Wachter总是在周五那节课逗我们笑,让我们有轻松的心情过周末。是在Thanks giving那个假期之前的周五,讲到时代和华纳兼并收购的案子,wachter 用hypo帮我们分析了现金资产出售,股票资产出售和兼并三种方式。他问大家如果是股票资产出售的方式,双方董事会要表决,资产出售方华纳股东需投票,问题是收购方时代的股东有没有表决权?这个问题有趣,因为这与我们一直在研究的兼并方式不一样,所以一时根本找不到答案。大约有五分钟没有人回答,老师还在启发,大胡子忍不住了,举起手来,他说没有表决权。听他说完了理由,wachter不说话,微笑,看着他,又看着我们,微笑。我们都愣了,等着听他答案呢!他终于开口了“You FINALLY Wrong!”大笑起来,天啊,他的表情不象是老师,倒象是他是抓住老师错误的学生,那么得意和过瘾。确实长胡子从来没有错过,听见老师这么说,他应景地把双手放在脸上,做难为情状,痛苦又作戏地叹了一口气,把脸埋在桌上。我们实在忍不住,都笑起来,整个课堂都是笑声,我笑地趴在桌上喘气,同桌边笑边拍我的后背。这个老师,天,这个老师,实在是太有趣!大约十分钟之后我们的笑声才平息下来,wachter才开始讲课。原来虽然Delaware的公司法没有规定需要收购方股东表决,但是在242( a)(3),242(b)(1)说股东有权投票决定增发新股;同时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手册312。03(03)(c)(1),股东有表决权。下课我和英国的anthony到lockers放书,放好后直奔电梯上图书馆,边走边说我们的老师多么可爱,而长胡子又是多么有趣。正说着,电梯门看了,长胡子居然从里面出来了!我们两个异口同声“You FINALLY Wrong!”三个人就在图书馆门口笑成了一团。我想我会一辈子记住这个案例,连同那种快乐感觉。
  Wachter让我们纵情大笑的还有一次,是讲第十章内幕交易的一个经典案例Chiarella v.U.S., Wachter讲这个案子时充满了中国哲人的感慨和顿悟,他说人生特别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追求,很多人最初都很纯洁,慢慢地就发现自己物欲越来越难以控制,于是要赚钱,当他们发现信息居然也能带来巨额利润时简直欣喜若狂,觉得这是一条“致富新路”,于是许多人一夜间暴富。“你羡慕他们吗?”wachter问我们:“如果你羡慕,那么让我告诉你,所有事情都要付出代价!”Chiarella是美国历史上因为内幕交易被定罪的第一个人,收购方请他的公司打印文件,他工作时看到了被收购方的消息,于是去买他们的股票,获利30K$,SEC告他17项罪名,他被投进了监狱。但是他告美国政府,认为他对被收购方没有任何忠实义务。这个案子他赢了,成了内幕交易上的经典案子,尽管后来的U.S v. O'' Hagan确定了新的规则,但是Chiarella确让人们知道有些信息是不属于你的,所以不能说。他慈祥的看着我们,在黑板上写了大大的“DISCLOSE OR ABSTAIN”(披露或远离),转回头说,“你们有一天都会有自己很辉煌的事业,会有很多机会接触别人的信息,那不只是一些文字,是美元,但是你一定不能贪,不能动心,想想我的话,你想进监狱吗?”我们在下面大笑:“NO!”,“那么DISCLOSE OR ABSTAIN!”wachter说DISCLOSE伸出左手,说ABSTAIN伸出了右手。整个人平衡在那里,微笑,脸上是预言家的表情。大家就笑,对呀,只有两只手,两种选择!我想这些听他讲课的人也许一生都不会到证监会去监管内幕交易,但是当他们有机会去进行内幕交易的时候,希望他们想起今天wachter的响亮的话和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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