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第五章 国有企业改制方法(四)

  企业实施资产剥离方案应当制作资产剥离业务的备忘录。该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公司资产剥离的原因;公司的历史和背景;公司目前的状况;公司的外来发展潜力;公司产品生产线状况(如果是一家制造业公司);公司的服务能力(如果是一家服务业公司);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公司3-5年的损益表;目前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短期财务状况预测等)。
  (3)确定可能的购买者
  公司或企业进行经营性资产剥离时,应当区分待剥离资产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对策。如果属于朝阳产业,即该资产的运营情况、市场前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情况比较好,可以采取组建控股子公司的方式对该资产加以剥离;如果属于市场前景比较暗淡,市场占有率比较低,或者属于夕阳产业的经营性资产,则应当采取出售的方法加以处理。 出售经营性资产时,可以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包括本公司或企业以及外部专业顾问机构)拟订一份可能的购买者名单,然后确定通过拍卖或个别谈判的方式出售该资产。采用何种方式取决于准备出售的资产的特点、市场效率、管理人员的期望和偏好等因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选择个别谈判的方式出售资产的,应当在能够控制的基础上同时与数个有购买意向的公司或企业接触,首先确定符合条件的购买者的范围,发现前期接触即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立即放弃,转向其他有意向者,以免浪费时间、错过时机。接触中初步达成一致的,立即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经营性资产剥离的另外一个方法是拍卖。拍卖具有高效率、简易性、易控制、透明度高等优点。通过拍卖出售资产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最大数量的潜在购买者吸引过来,成本较低,且不受外界干扰;同时可以避免寻找谈判对象、多次谈判等谈判中的各种麻烦;另外由于拍卖的最后期限是确定的,因此出售方可以控制资产出售的进程及市场的反应,消除个别谈判中的时间延误。同时拍卖也有不利之处,如保密性差,容易泄露相关知识产权、非专利性技术或者商业秘密等;会引起公司员工的不安,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容易引起竞争性反应,使公司或企业的竞争对手获得有关内幕或信息,参与拍卖活动;容易引起市场反应,如果公司或企业资产剥离的决策正确的话,市场会有积极反应;但是也不排除市场的不利反应,如股票价格下跌、公司资信下降等。有时还会影响消费者对该公司或企业的信心。总之,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如果没有必要的话,最好选择前一种方法,即个别谈判的方法。
  第二节 国有企业资产剥离中的资产评估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需要进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应当经过资产评估这一程序。资产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数据资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适用的评估原则程序、计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资产的价格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及其管理活动。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由于资产剥离的缘故,需要对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确定资产出卖的价值。这样既可以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也可以保证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这对资产买卖双方都有利。关于资产评估的基本原理,请参见本书第七章的相关论述。  
  一、资产评估的具体分析
  以下笔者将根据企业资产的不同形态,分别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长期投资等的评估方法以及范围加以阐述。
  1、固定资产的评估
  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
  (1)机器设备可以单独评估,也可以与企业其它资产一并评估。在清查核实企业资产时,应当注意未进价设备、已经摊销完的设备、租入租出设备、建筑附属设备以及资产发生使用情况。对于设备的评估一般采取重置成本法;如果存在着相关机器设备的二手交易市场或较多交易实例时,也可以采取即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对于能用于独立经营并获利的机器设备,则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加以评估。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