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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企业投融资中的银创合作

  B.申请项目是否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新技术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指南》规定的要求;
  C.申请项目技术是否具有原创自主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是否归申请人企业所有,是否占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以及知识产权风险程度评估;
  D.申请人企业的专利技术、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状况以及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占股比例;
  E.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申请项目负责人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F.申请人企业是否存在诉讼、仲裁和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债权债务记录和处理方案;
  G.申请人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和税务登记税收缴纳情况。
  2.新技术企业间接融资的法律实务
  目前,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新技术企业的间接融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短期商业贷款,一般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使用;一是根据政府科技或经济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向相关新技术企业发放的政策性中长期借款,该贷款可向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申请,还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银行对新技术企业发放贷款,一般需考察如下方面:
  A.申请人企业是否根据《公司法》设立或改制设立的独立法人;
  B.申请人企业是否经新技术企业认定;
  C.申请人企业能否提供与贷款额相适应的担保物或第三人保证,有关的担保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以及《担保法》的要求,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D.申请人企业的贷款投向应为具有一定市场或有可靠市场前景的新技术项目;
  E.申请人企业存在可靠现金流,具有偿债能力;
  F.申请人企业公司管理不会面临重大风险;
  G.申请人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的限度内。
  二、新技术企业投融资中的银创合作
  1.银创合作的优点
  虽然投融资性质不同决定了各自批准标准不同,但主要的审查程序和事后监督程序却是极为类似的,银创机构在新技术企业投融资领域开展合作具有如下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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