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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发行可以休矣

  再看骇仁公司的分红,20%不到的地方政府投资,可以分得66%的利润;2%不到的“内部”“职工”投资,可以分得7%的利润;而占资产总额78%以上的社会投资,却只能分得26%的利润。请问,投资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股市,股民们如何赚钱?股民和其他股市参与者能真正以投资者的角色参与股市吗?直观一点说:骇仁公司如果每年以每股0.5元的比例分红,政府投资和“内部”“职工”的投资的年回报率为50%,而社会投资者的年回报率仅仅只有5%。如此不公平、不公正的产权制度,不导致中国股市垮台又能导致什么?
  溢价发行导致国有股不能流动,国有股不能流动又导致国有股一股独大,国有股一股独大又导致企业改制流于形式,形式主义的改制必然使上市公司效益低下,上市公司效益低下必然导致绝大多数证券投资者变成投机者,投机过度必然狂风恶浪不断,进而致使证券市场濒临崩溃,股市崩溃必然导致社会动荡,为了避免社会动荡,政府不得不出台若干背离市场规律的所谓“利好政策”以“救市”,“利好政策”频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投机行为和股市风险,……长此以往,溢价发行恐怕就不仅仅是中国股市中的万恶之源了。
  二、溢价发行已经毫无存在的理由
  溢价发行产生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溢价发行制度?证券管理部门没有做过认真的解释。记得20世纪90年代初讲过的理由是:公司股票供不应求,溢价发行可以平抑供求关系。这种说法在最初发行股票的一两年里有一定的道理,后来,证券交易所发明了抽签发行的办法,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紧张的供求关系,根本不再需要溢价发行了,还有什么理由继续进行溢价发行呢?后来的实践证明,溢价发行不仅不能平抑供求关系,反而加剧了供求关系。因为溢价发行导致了公司产权结构的畸变,使得投资股市变得无利可图,所以人们更注重于对新股进行投机炒作,于是,新股总是供不应求,老股总是供过于求。
  有学者认为:“溢价发行股票是全世界通行的事情,我们的溢价虽然高过了头,但恢复到溢价为0也是不尽情理的。毕竟上市公司多数质地较好,其改制上市前已有了一定盈利能力的积累。” ①笔者以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世界上通行的“溢价发行”实际上不是溢价发行,至少不是中国人理解的溢价发行。所有的股东(包括发起人、政府)都用同一种价格认购公司股票,即使认购价格高于票面价格也不是溢价发行,“多中心则无中心”,都溢价则无溢价,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所谓“改制上市前已有了一定盈利能力的积累”,无非是说上市公司在改制前除了有形资产以外还有一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可以折价的,是可以折算成公司的净资产的,不能成为溢价发行的理由。比如,骇仁公司有有形资产0.5亿元,又有无形资产0.5亿元,改制时以1亿元资产折算成1亿份股票是合理的,但是要求其他投资者以10元算1元买1股则是完全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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