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贸方面,戈尔巴乔夫指出逐步建立外贸体制。国家外贸垄断的苏维埃模型的本质五十多年来从未有改变。一个新的苏联外贸部法令(1984-1985年希望的)毫无疑问地中止了悬而未解的正在调整中的方针政策的讨论。对东欧国家的既定政策在很多问题上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调整可能包括彻底改变或甚至部分地摆脱外贸的国家垄断和平等投资的可能性。苏维埃外贸部以外从事各种类型的外贸经济关系的国家机构实际上太庞大,以致无法分清国家垄断已被分成几部分了。
3、经济管理
自1965年国民经济管理改革开始以来,所有都被看成是趋向分散经营的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改革的调整被理解为要么是对那些政策(重新实行集权制)的后退,要么是继续前进,这取决于人们是否强调上下级的关系和人们怎样评价合并合作单位的进程。但当辩论集中于这些争论时,以立法的形式引入的“经济机制”的调整范围更深入彻底。尽可能准确地讲,趋向分散经营的人数占优势,那就是,扩大生产单位的自治权,缩小计划和行政机关严格控制的规模。然而集中也好,分散也好,本身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达到所有各级间的最适当的平衡,这样的经济可以产生各方面所期望的效果,并推动苏维埃社会所追求的价值。
戈尔巴乔夫的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一方面号召在特殊的地区作很具体的改变,一方面认可和联系着两个目标。自1965年以来,一个作为改革基石的下级经济单位自治的概念得到了绝对的认可,而且得到了真正的发展。因此进一步引进了许多的措施,其目的在于简化苏维埃经济生活的复杂性,避免上级机构干预下级经济单位的日常活动。由于上下级的关系意味着上级对下级享有指导权,因而还没有找到任何现成的解决办法。但在如何做或专横地干预如何做的情况下,这种极大的伤害可能会打击下级经济单位对国民经济的长期偏见和影响着法律的完善。一个认真构思的经济法律方案可能提供最好的处理办法,而且经济法典草案的制定与否很可能成为讨论的焦点。
中心和边缘是均衡的两个因素,在企业里存在着领导人、其他行政人员、劳动集体和生产大队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生产执行和社会信奉民主,因而平衡必然会受到冲击。自1983年以来,劳动集体被正式组成为这种政治制度的代表单位,而且所有的迹象表明,它们的作用将通过对基本立法的修正而得到提高。它们在一些的问题上有最终的决定权,而且享有这种决定权的范围可能增加。尽管如此,企业的领导人仍然有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利,尤其是控制企业劳动力和工资基本规模的权利。八十年代初期试验性引入的生产队制,现在将近有一半数的工业企业采用。在生产队和企业之间广泛存在着各种类型经济合同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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